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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2-06-06
宿迁高新区产业提档升级-北斗智能终端制造产业园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宿迁高舜实业有限公司的宿迁高新区产业提档升级-北斗智能终端制造产业园项目已经
宿迁高新备(2022)62号 批准建设,
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迁高新区产业提档升级-北斗智能终端制造产业园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至黑龙江河、南至昆仑山路、西至漓江路、北至空地。
2.1.2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355.5亩,总建筑面积约41.7万平米(其中生产厂房23万平方米,配套用房10.8万平米,地下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10.5亿元。
2.1.4咨询服务合同估算价:1575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项目实施全过程阶段(前期咨询、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
2.1.6其他:付款方式:
(1)项目策划:项目策划任务完成后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书面批复后一次性付清项目策划费用
。
(2)勘察及初步设计(含概算):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地形测绘图付至该项工程价款的30%,初步设计完成并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付至该项工程价款的70%,余款待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3)工程监理:按建设形象进度付款,全部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00 时付监理合同价(按工程中标价×分项中标费率)的20%,全部工程主体封顶时付至监理合同价(按工程中标价×分项中标费率)的40%,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监理合同价(按工程中标价×分项中标费率)的 6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监理合同价(按工程中标价×分项中标费率)的7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监理服务费(工程审定价×分项中标费率)的90%,余款待缺陷责任服务期满且全部工程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4)招标代理:按各招标项目招标完成金额分批次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5)项目管理:按建设形象进度付款,全部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00 时付合同项目管理费总额(按工程中标价×分项中标费率)的20%,全部工程主体封顶时付至合同项目管理费总额(按工程中标价×分项中标费率)的40%,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合同项目管理费总额(按工程中标价×分项中标费率)的6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移交工程监理资料后付至合同项目管理费总额(按工程中标价×分项中标费率)的70%,审计结束后付至合同项目管理费总额(工程审定价×分项中标费率)的90%,余款待缺陷责任服务期满且全部工程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6)以上付款均不计息,涉及相关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付款前扣除。
(7)以上各阶段付款,如应付款金额超出实际完成工程量计价价款,按实际价款计价支付。
(8)以上工程如分期实施,依据实际完成量按比例支付。
2.2招标范围:
√项目策划:项目建议书、可研、节能评估、环评、稳评、水土保持及各种前期手续办理。
√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
√工程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招标代理:招标策划、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编审、合同条款策划、招投标过程具体包含: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项目管理:项目报批、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档案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与保修阶段管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计资质;
3.2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备注:1、高级工程师为省(或直辖市)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2、工程监理负责人要求无在建(监)项目,投标时提供建设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平台查询截图。】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缴纳证明应能够明确显示人员姓名、缴纳时间。
3.8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执业中不得兼职本项目其他管理岗位。
3.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10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评标办法
4.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2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07日 09:00至2022年06月13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7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等媒体上发布。
8、其他: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异议投诉
9.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9.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9.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9.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高舜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高新区管委会大楼
联系人:潘主任
电话:0527-8449803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宿迁市府苑小区A座二楼
联系人:张云 电话:0527-81888175
2022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