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清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6-06 16:57|发布单位: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6-20|项目监管地:宜昌市本级|
【项目概况】
宜昌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清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万达广场B座17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S20220606
2、采购计划备案号:宜采计备〔2022〕XM1229号
3、项目名称:宜昌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清查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7(万元)
6、最高限价:87(万元)
7、采购需求:
选聘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组建不少于5人的项目组,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处理原则,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落实宜昌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清查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1)房屋测绘工作:公共户的核查与分摊到户(约223个项目,包括不明入账中的公共户及项目的公共户);江山景苑、上上城等项目需分二级项目。(2)数据录入工作:高新住保中心楼盘信息录入、资金信息整理(根据业务台账和财务凭证,需将截至目前尚未整理的业主交存、支出资金信息按格式进行整理核对)、资金数据导入(将按格式整理的分户资金信息全部导入维修资金系统);维修资金系统中上传申请使用业务资料(约1100笔拨付业务、约250笔退款业务);排查系统约2000条的首交金额数据存在的问题。(3)资金收支审计。对历年维修资金进行收支专项审计。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和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供应商参与磋商的,可分别具有上述证书。(提供证书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不低于5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与磋商时,联合体各方人员均可)重要: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复印件,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万达广场B座1716室)
3、方式:
现场购买。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6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万达广场B座1716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6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万达广场B座17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93号
联系方式:0717-6446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万达广场B座1716室
联系方式:0717-6481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兰
电话:0717-644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