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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2022-2024年度卷包设备零配件供应商招标拟中标通知表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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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陕西省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2022-2024年度卷包设备零配件供应商招标拟中标通知表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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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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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
领导信息张建民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徐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段铁力国家烟草专卖
电子烟管理
电子烟
{本项目
文章涪陵卷烟厂 时间:2022-06-06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2022-2024年度卷包设备零配件供应商招标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8日)
项目名称
涪陵卷烟厂2022-2024年度卷包设备零配件供应商招标
招标公告编号
FYZB2022-06
招标人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联系电话
023-72268510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23-67837367
涪陵卷烟厂涪陵卷烟厂2022-2024年度卷包设备零配件供应商招标(一标段)
中 标 候选 人 排 名
单位名称
不含税单价报价合计(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温岭市第二卷烟机械厂
17177267.5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安徽宜桐机械有限公司
17633916.89
第三中标候选人
新郑市金圣烟机配件有限公司
17246635.30
第四中标候选人
成都荣鑫烟机配件有限公司
17819928.49
拟 中 标 人
温岭市第二卷烟机械厂、安徽宜桐机械有限公司、新郑市金圣烟机配件有限公司、成都荣鑫烟机配件有限公司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合计(元)
18601177.96
涪陵卷烟厂涪陵卷烟厂2022-2024年度卷包设备零配件供应商招标(二标段)
中 标 候选 人 排 名
单位名称
不含税单价报价合计(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赞弘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862703.44
第二中标候选人
温岭市第二卷烟机械厂
1853918.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福建烟草机械有限公司
1794150.70
第四中标候选人
洪湖市中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832815.52
拟 中 标 人
重庆赞弘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温岭市第二卷烟机械厂、福建烟草机械有限公司、洪湖市中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合计(元)
1992190.76
涪陵卷烟厂涪陵卷烟厂2022-2024年度卷包设备零配件供应商招标(三标段)
中 标 候选 人 排 名
单位名称
不含税单价报价合计(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郑州惠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936343.17
第二中标候选人
昆明威洋电器有限公司
2954797.57
第三中标候选人
宝鸡市信诚电子有限公司
2847261.00
拟 中 标 人
郑州惠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威洋电器有限公司、宝鸡市信诚电子有限公司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合计(元)
3090887.04
涪陵卷烟厂涪陵卷烟厂2022-2024年度卷包设备零配件供应商招标(四标段)
中 标 候选 人 排 名
单位名称
不含税单价报价合计(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温岭市第二卷烟机械厂
2261346.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安徽宜桐机械有限公司
2319299.64
第三中标候选人
洪湖市中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250797.20
第四中标候选人
重庆赞弘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263030.63
拟 中 标 人
温岭市第二卷烟机械厂、安徽宜桐机械有限公司、洪湖市中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赞弘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合计(元)
2446518.70
涪陵卷烟厂涪陵卷烟厂2022-2024年度卷包设备零配件供应商招标(五标段)
中 标 候选 人 排 名
单位名称
不含税单价报价合计(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昆明威洋电器有限公司
3343065.92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35771.43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南京金茂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352877.94
拟 中 标 人
昆明威洋电器有限公司、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茂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合计(元)
3421304.03
投诉受理部门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规范管理办公室
电话号码
023-72109591
招标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2022年6月6日(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6日(单位公章)
备注:备注: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渝公管发〔2021〕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执行。
2、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未加盖公章及难以查证的,不予受理。
3、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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