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饶阳支行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饶阳支行消防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张家口银行饶阳支行;
2.1.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3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张家口银行衡水分行相关要求。
2.2招标范围: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饶阳支行消防工程,建筑面积约936.5平米,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技术要求,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B、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C、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07至2022-06-1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10号6楼617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6-29 09:00,地点为 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0号煤炭设计院6楼开标室)。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其投标文件邮递到招标代理公司(邮递地址: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0号煤炭设计院6楼617,联系人及电话:郑丽楠 15830763520,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邮寄时间,避免因文件不能如期到达,而影响其参与本项目开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送达时间以投标文件实际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时间为准)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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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769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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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3000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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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池梦茹
| 联系人: | 王清清、郑丽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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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8-6989600
| 电话: | 13831175997 、1583076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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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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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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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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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mtsjy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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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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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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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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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建行红旗大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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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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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00161560805050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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