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饶阳支行物防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饶阳支行物防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防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交货地点: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张家口银行饶阳支行;
2.1.2交货期: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工作;
2.1.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饶阳支行物防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A、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B、投标人须是与本次招标相适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C、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壹级)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壹级);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07至2022-06-1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10号6楼613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06-29 09:00,地点为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0号煤炭设计院6楼开标室)。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其投标文件邮递到招标代理公司(邮递地址: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0号煤炭设计院6楼613,联系人及电话:袁敏17731137881,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邮寄时间,避免因文件不能如期到达,而影响其参与本项目开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送达时间以投标文件实际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时间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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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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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769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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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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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00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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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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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梦茹
| 联系人:
| 王清清、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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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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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6989600
| 电话:
| 13831175997、17731137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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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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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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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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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mtsjy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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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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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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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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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建行红旗大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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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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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00161560805050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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