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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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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监狱罪犯伙房采购项目(粮油、调料、肉类)(项目编号:TJRD-2022-A-0105)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监狱罪犯伙房采购项目(粮油、调料、肉类)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4日13点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RD-2022-A-0105
项目名称:2022年监狱罪犯伙房采购项目(粮油、调料、肉类)
预算金额:3267.85244万元
最高限价:3267.8524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372.6973
372.6973
其他食品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是
365
365
其他农副食品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是
317.65
317.65
其他农副食品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4包
是
289.7
289.7
其他农副食品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5包
是
222.82
222.82
其他农副食品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6包
是
510.28
510.28
其他农副食品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7包
是
372.54
372.54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8包
是
348
348
其他农副食品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9包
是
149.3
149.3
其他农副食品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10包
是
190.8
190.8
其他食品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11包
是
33.48754
33.48754
其他农副食品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12包
是
60
60
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13包
是
35.5776
35.5776
其他农副食品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6.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7.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津财采〔2016〕27号”规定的要求,对供应商的进行查询。根据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当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当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5投标人须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投标人须提供拟配备人员无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2日到2022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24日13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在本项目投标期间,须配合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所在的大厦的管理,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配合体温检测,如因投标人代表健康检查不合格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获取标书时,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公司邮箱(便于及时准确地接收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4.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06月24日13:50,资质审查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06月24日13:50-14:00;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06月24日14:00;开标地点: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5.质疑、投诉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梨园监狱,天津市河西监狱,天津市康宁监狱,天津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天津市西青监狱,天津市监狱,天津市津西监狱,天津市滨海监狱,天津市杨柳青监狱,天津市女子监狱,天津市李港监狱,天津市长泰监狱
地址:(1)天津市滨海监狱:天津市大港区学海路78号(2)天津市梨园监狱:天津市西青区津淄公路梨园头村南(3)天津市长泰监狱:天津市西青区津淄公路12号(4)天津市杨柳青监狱: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新华道218号(5)天津市女子监狱:天津市西青区梨园头村南(6)天津市河西监狱:天津市西青区津淄公路12号增3号(7)天津市李港监狱:天津市西青区梨园头村南(8)天津市监狱:天津市西青区津淄公路12号(9)天津市西青监狱: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53号(10)天津市津西监狱:天津市西青区柳霞路96号(11)天津市康宁监狱,天津市西青区津淄公路12号增5号(12)天津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天津市西青区柳霞路96号(13)天津市康宁监狱,天津市西青区津淄公路12号增5号
联系方式:李聪022-27023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联系方式:022-59953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022-5995388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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