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先进硬质材料及工具产业园(1-1期)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先进硬质材料及工具产业园(1-1期)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株荷发改备[2021]64号,项目业主为株洲金城华亿发展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本章1.2.3款,项目总投资为总投资估算25221.96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先进硬质材料及工具产业园(1-1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荷塘区金山新城;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9栋多层厂房和1栋高层厂房及配套的地下室、停车场、场地平整、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绿化景观、挡土墙、临时道路等附属设施,10KV高压配电工程,A1-2地块和A2-1地块场地平整及附属工程,株洲市荷塘区建宁港荷塘铺支流一期箱涵新建工程(丽舍路~金溪路段)。其中厂房最大跨度为24米,高层厂房的建筑高度为49.5米,1#栋厂房面积为18480.63㎡,2#-3#栋建筑面积为3383.16㎡,4#-6#栋建筑面积为2553.01㎡,7#-8#栋、10#栋建筑面积为3033.66㎡,9#栋建筑面积2618.92㎡,总建筑面积约46000㎡。项目总投资估算25221.96万元,建安工程费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5994.15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工期要求:438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408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1.4.1设计招标范围:经发包人确认的本合同项下除10KV高压配电工程和株洲市荷塘区建宁港荷塘铺支流一期箱涵新建工程(丽舍路~金溪路段)外的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工程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及专项设计)及其相关辅助工作。
设计应包括的专业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消防、暖通、景观绿化、室外工程、室内公共区域精装修、玻璃幕墙等工程。具体设计要求详见招标人下发的《发包人要求》及《设计任务书》。
承包人应负责与施工图设计有关的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专业深化设计核定、现场服务;负责设计档案资料整理并移交;负责主持项目的中间验收(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和联合验收,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
1.4.2施工招标范围:经发包人确认的本合同项下的各子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工程内容包括本项目各子项工程的土石方、基础、砌体、钢筋及混凝土、防水及保温、门窗、楼地面、墙面、天棚、油漆涂料、给排水、强弱电、消防、抗震支架、电梯、室外绿化、管网、道路、围墙,10KV高压配电工程,A1-2地块和A2-1地块场地平整及附属工程,株洲市荷塘区建宁港荷塘铺支流一期箱涵新建工程(丽舍路~金溪路段)。
1.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证书中的一个,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当各子项目具体实施时,承包人应同时委派符合现行行业政策规定任职资格要求的人员担任各子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当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子项目行业政策规定任职资格条件的,可以兼任该子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职称;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6月3日起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28686070 。
9.其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QQ:3562613576或0731-2810131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金城华亿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金塘大道株洲金城华亿健康产业园1期 ;
联 系 人:黄冠;
电 话:180073333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
联 系 人:张勤周冬连 郑鑫雨;
电 话:0731-2288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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