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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某单位微信朋友圈推广及短信平台服务项目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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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东省烟台某单位微信朋友圈推广及短信平台服务项目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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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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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朋友圈推广及短信平台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采购单位
烟台某单位
行政区域
芝罘区
公告时间
2022年06月02日 17:23
评审专家名单
时东萍、刘宁、冯烨明
总中标金额
¥19.1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莉
项目联系电话
13001629605
采购单位
烟台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芝罘区毓北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先生0535- 6639202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金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0号6号楼6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莉13001629605
一、项目编号:2022-VGBNBF-F3002(招标文件编号:2022-VGBNBF-F3002)
二、项目名称:朋友圈推广及短信平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仁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西盛街28号第一大道1406-1
中标(成交)金额:19.1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山东仁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朋友圈推广及短信平台服务
依托朋友圈、短信平台针对特定群体精准投放广告信息,于2022年7月31日前区分3个阶段投放完毕,投放总量不少于300万条。
1、所有发布内容由成交供应商采编,信息须真实准确,不得发表含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任何蕴含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生理残疾歧视、文化歧视、行政地域歧视及反动、色情、暴力等其它有悖于公序良俗的内容。
2、所有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不得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的内容,不得出现版权纠纷,否则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如采购人在使用上述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造成对第三方的侵权,采购人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款、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采编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交付采购人后,采购人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所有内容除在采购人自媒体平台发布外,成交供应商需将原文件按类汇总整理交付给采购人。
自签订合同之日,于2022年7月31日前区分3个阶段投放完毕。
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时东萍、刘宁、冯烨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烟台某单位
地址:芝罘区毓北路26号
联系方式:代先生0535- 6639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金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0号6号楼602号
联系方式:马莉13001629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莉
电话:13001629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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