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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购买后勤服务项目(一、二、四包)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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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疆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购买后勤服务项目(一、二、四包)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2-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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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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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购买后勤服务项目(一、二、四包)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2年06月02日18:05
评审专家名单
郭红卫、罗世民、韩丽云、刘文君、李晓丹(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怡
项目联系电话
0991-2961596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8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怡0991-2961596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瑞娟韩瑛0991-4513695937826790@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定稿(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购买后勤服务项目(一、二、四包)).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一包乌鲁木齐诚康净鑫食品有限公司).pdf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包新疆恒生佳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XMS2022-08(招标文件编号:XMS2022-0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购买后勤服务项目(一、二、四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诚康净鑫食品有限公司(一包)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68号北园春农产品批发市场B8-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6.0000000
供应商名称:新疆恒生佳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包)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平川路33号北园春副食市场C9-05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3.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乌鲁木齐诚康净鑫食品有限公司(一包)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购买后勤服务项目(一、二、四包)
为加强食堂餐饮服务,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材的及时供应,需要提供食材采购和配送的供应商,采购和配送主要为主食及副食、蔬菜和外派机构后勤服务。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据实结算。
(一)供应商要求
乙方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并提供有健康证明的配送人员。
(二)配送要求
1.所有货物运输必须采用封闭的、有低温保鲜设备并符合国家卫生、动物防疫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输片牛、羊肉的,还应当设置吊挂设施。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4.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
(三)配送时间
除不可抗力以外,乙方应根据甲方当日提供的配送清单,不晚于次日上午10时前将订单内所有产品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时间配送),并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标的范围为食堂运营所需的相关商品,主要包括主食及副食、蔬菜和外派机构后勤服务。供应商提供产品均应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冷冻食品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产品。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新疆恒生佳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包)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购买后勤服务项目(一、二、四包)
为加强食堂餐饮服务,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材的及时供应,需要提供食材采购和配送的供应商,采购和配送主要为主食及副食、蔬菜和外派机构后勤服务。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据实结算。
(一)供应商要求
乙方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并提供有健康证明的配送人员。
(二)配送要求
1.所有货物运输必须采用封闭的、有低温保鲜设备并符合国家卫生、动物防疫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输片牛、羊肉的,还应当设置吊挂设施。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4.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
(三)配送时间
除不可抗力以外,乙方应根据甲方当日提供的配送清单,不晚于次日上午10时前将订单内所有产品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时间配送),并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标的范围为食堂运营所需的相关商品,主要包括主食及副食、蔬菜和外派机构后勤服务。供应商提供产品均应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冷冻食品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产品。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郭红卫、罗世民、韩丽云、刘文君、李晓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改价格[2002]1980号、[2011]534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377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822号
联系方式:张怡0991-2961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联系方式:王瑞娟韩瑛0991-45136959378267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怡
电话:0991-296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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