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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2-2023年物流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福建 |
发布时间: |
2022-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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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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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竞价邀请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7日17时30 分2.供应商竞价时间:2022年06月08日14时30分--2022年06月08日16时00分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7日17时30分4.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竞价开始前):2022年06月08日08时00分5.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06月08日08时00分--2022年06月08日12时00分6.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19959779766 采购项目负责人:庄先生、黄小姐 联系电话:0595-298811187.供应商资质要求:7.1供应商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7.2本采购项目其它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8.供应商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8.1资格审查资料:应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其他”上传其它资料,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8.2竞价:在竞价“附件”上传附件《报价表》。9.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控制单价)详见下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包含各分项控制单价),否则为无效竞价。
序号 采购标的 控制单价 结算公式
1 运距10KM(含)以内 800元/车
2 运距20KM(含)以内 1050元/车 例如10km(含)以内运费为800,则结算金额=800+(1050—800)*(L-10)/10
3 运距30KM(含)以内 1150元/车 例如20km(含)以内运费为1050,则结算金额=1050+(1150—1050)*(L-20)/10
4 运距40KM(含)以内 1250元/车 例如30km(含)以内运费为900,则结算金额=1150+(1250—1150)*(L-30)/10
5 运距50KM(含)以内 1300元/车 例如40km(含)以内运费为1000,则结算金额=1250+(1300—1250)*(L-40)/10
运距大于50KM以上的:51~100 KM按每公里9元/车进行递增叠加计算;101~200KM按每公里7元/车进行递增叠加计算;200 KM以上按每公里3元/车进行递增叠加计算。
10.年度运输服务合同总金额为 ¥4000000.00元,按实际运输车次结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自2022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采购合同期满后本次采购合同终止。11.监督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部门或机构名称:城建集团纪检监察室电话:0595-28288972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一)运输工具及要求:1.应用性能良好的车辆运载货物:平板载货车(宽2.4-3米、长13-17.5米)、中型货车(宽2.4米以内、长8米)。采购人要求货物采用中型货车运输的,每车单价按中标价的70%计取。2.应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测以满足运载性能要求,车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资格,且保险手续齐全。3.应为本合同项下车辆配备拥有合法手续、专业的驾驶人员,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且无重大运输违法记录。4.装载运输过程中所需的方木、工装架等辅助物料需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准备且必须满足采购人辅助物料数量要求(方木型号可向采购人代表咨询)。如需工装架带回不另行支付运输费用。如工装架未按要求时间内带回的,按10000元/个在当月运费中扣除。5.保证具有足够的运输能力满足采购人的运输要求,按时按量完成采购人下达的运输任务。(二)运输流程和要求1.提货(1)提货地点:泉州市建筑产业化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下述地址周边25KM范围内)地址1: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64号;地址2:324国道白沙路口。(2)提货时间: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送货通知后,应于3小时内响应到场;到厂车辆如未配置装车所需的木方、绑扎工具等,视为车辆未响应;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货物运到各项目后及时通知采购人货物到达,成交供应商得到采购人确认后再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交货。(3)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装车,在装车完成后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检查是否采用专用绑带进行绑扎牢固安全,未按甲方要求对构件进行维护绑扎的每个节点罚款100元/每次。如运输过程中构件出现破损、开裂,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货物装车时间控制在6小时内,到场卸车时间控制在6小时内,超过时间的,每小时按30元补贴,超过24小时的按1天计算,隔天或1天的按600元补贴(不与30元/小时补贴重复计取);超出时间需由发货人员及收获人员签字确认,如因缺乏签字无法确认实际超出时间的,不予补贴其他费用。(5)成交供应商的驾驶人员或其他人员进入采购人厂区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厂纪厂规等各项规章制度。(6)如因成交供应商操作不当导致采购人厂区及收货人场地设备损坏的,需于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维修或赔偿到位,超出有效时间的,于当月运费中双倍扣除。2.送货和卸货(1)成交供应商保证及时、完好无损地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2)成交供应商卸货时,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必须听从采购人负责人员的指挥。(三)结算:1.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交回的收货单位收货单(收货单需收货单位签字确认)与成交供应商进行结算。如收货单位的收货单与发货单数量不一致,或收货单位的收货单有丢失、遗漏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结算。2.2.暂定供应量按8-9m3/车(约30吨)计取,具体以实际运输车次结算。3.结算时间:成交供应商应于每月20日前提交对账单给采购人,双方于每月25日前进行核对确认,成交供应商每满三个自然月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支付至核对后款项的80%,剩余款项每半年结清。4.付款时应提交以下单据:(1)运输合同一份;(2)成交通知书复印件;(3)对账单、发票、付款的其他证明材料。(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运输费用计取:5.1运距对应运费
序号 运输距离 运输费用
1 10KM(含)以内 元/车
2 20KM(含)以内 元/车
3 30KM(含)以内 元/车
4 40KM(含)以内 元/车
5 50KM(含)以内 元/车
运距大于50KM以上的:51~100 KM按每公里9元/车进行递增叠加计算;101~200KM按每公里7元/车进行递增叠加计算;200 KM以上按每公里3元/车进行递增叠加计算。
5.2运距按最短历程进行计算,具体路线以采购人指定路线为准;如采购人指定路线存在限高、限宽等因素导致无法运输的,由成交供应商出具书面说明,经采购人确认后,由采购人指定新的运输路线。(四)风险承担1.装车、卸车、运输过程中,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而引起的货物风险应由成交供应商全权承担。2.成交供应商自提货起至运输到指定地点期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章、交通事故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五)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无法按时提货发货,需按采购人人工标准向采购人赔偿采购人人员误工费。2.成交供应商接到发车信息后,3小时内响应到场,超过时间每小时按200元/车赔偿给采购人。每月超过5次或总累计超过20次,成交供应商不及时响应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响应超过8小时的,采购人有权自行联系其他车辆,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3.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成交供应商均应承担责任。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装卸车等时间延迟,采购人不予补贴,且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5.成交供应商所有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行车事故,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运输过程中出现事故时应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若超出恢复时间的合理范围,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6.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采购人承担责任。7.成交供应商未按协议要求履行运输义务,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六)注意事项:1、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不得提供虚假资料,不得串通报价;成交供应商产生后,不得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没收其竞价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应认真履行《采购合同》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否则采购管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本次采购不单独提供采购服务的使用地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三、供应商报价须知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进行报名,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2.资质:竞价开始前,竞标人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文件,并缴纳竞价保证金,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为:40000.00元。(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一起上传至竞价文件中)账 户: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 号:1350 0101 0400 4413 4000 0000 00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3.报价: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总报价(含税),有详细报价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供应商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4.供应商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5.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报价均为含税价,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服务、税金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采购方不另支付其它费用,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既定条件而导致的价格变更。6.疑问潜在供应商对采购事项、竞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在开标前一天内,以电话、传真、网络方式发送给采购方或代理机构,经采购方核实后应当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文件的澄清、修改。7.签订合同7.1.成交供应商须于竞价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方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方提出附加条件,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8.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竞价有效期内撤销其竞价文件;(2)成交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成交资格、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方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本项目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3)因成交供应商的违法行为导致竞价被依法确认无效;(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9.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该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质量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交,提交方式为:电汇、银行转账。汇至如下指定账户:账 户:泉州市建筑产业化有限责任公司账 号:152300100100653211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银行9.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履约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料,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竞价保证金金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0. 本项目成交单位应全部缴纳交易服务费,以预算价为计算基数,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试行)》“二、货物、服务类”差额累进制计算以400万为计算基数计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缴纳。(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服务费交至如下指定账户:户 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 号:8111301012600525104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四、网上竞价规则(一)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招标公告时间为 5 个工作日。供应商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二)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三)竞价成交规则。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采用电脑摇号方式随机选定其中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竞价成交的,由采购方在2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 2022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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