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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贵州石油分公司新建毕节油库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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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化贵州石油分公司新建毕节油库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贵州 |
发布时间: |
2022-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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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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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石油分公司新建毕节油库项目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贵州石油分公司新建毕节油库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贵州石油分公司新建毕节油库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1〕2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贵州石油分公司新建毕节油库项目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毕节市响水乡以拉村。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00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贵州石油分公司新建毕节油库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7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或油库新建、扩建改造项目工程监理业绩,且单项合同额≥1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7年以来具有石油化工或油库新建、扩建改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额≥100万元;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7年以来具有石油化工或油库新建、扩建改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额≥100万元;
(3)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省部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石油化工行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7年以来具有石油化工或油库新建、扩建改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安全负责人或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额≥100万元;
(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限于配备土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并且投标人承诺根据施工过程需要,在不同阶段配备足够数量的相应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石油化工行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7年以来具有石油化工或油库新建、扩建改造项目相应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额≥100万元。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2年6月7日10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6月13日15时00分。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29日9时00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2年6月29日9时00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
地址:贵阳市解放路21号;
邮编:550003;
联系人:潘文祝;
电话:13688517646;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5号金融城9号楼8层;
邮编:210019;
联系人:李工;
电话: 025-66202827;
电子邮箱:liy@。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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