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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12366中心购买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新疆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12366中心购买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新疆
发布时间:
2022-06-02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12366中心购买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2022051139D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12366中心购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江苏税务12366是依托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的热线系统软件建设,以12366为特种服务号码的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全省12366以省级集中呼入呼出,省、市分级设置坐席,县级远程坐席支持为主要运作模式。江苏省税务局12366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建立于2011年,长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行,现有人员规模150人,年均服务量超过200万,人工服务量超过130万。经过十余年发展,12366服务已拓展至电话、网络、移动端等多个渠道。2021年全省政务服务热线归并后,12366热线成为12345热线分中心。热线已实现人工语音、智能语音、自动语音多方式7*24小时服务。省中心对外服务功能主要包括税费咨询(以政策咨询为主)、税费查询、接收投诉举报、接收意见建议、调查回访等,同时承担全省12366部分业务质检培训、知识运维等工作,为税费服务智能化提供技术支持。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为一年,按照服务人员数量及考核标准结算。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3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则无需再进行分包。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获准经营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业务覆盖范围为江苏或全国。(提供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2日 至2022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室)



方式:获取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获取后不退。 获取方式:①现场出售,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支付;②网上获取,供应商需将以上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可编辑版本(见公告附件)及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宝账号见公告附件登记表)转账成功后截图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转账时请输入备注“39D+公司名称”字样。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一起打包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佟工:1461737635@)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2室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经过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1年1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联系方式:杨远东,025-585286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产业园1栋507室



联系方式:佟仁萍025-83370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仁萍



电话:025-8337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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