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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经开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湖南省长沙经开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01
详细内容:
公告:2022-06-01 14:58: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经开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长沙经开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经开投批〔2022〕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鑫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其他方式融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鑫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监理、造价、检测、监测、测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长沙经开区星沙产业基地西片区

2.3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52544.02㎡,总建筑面积约40000㎡,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建筑使用功能为高端智能智造产品生产,建设内容包含生产、物流、办公及辅助配套设施等。用地性质M2,建筑限高50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工程建安费用约32000万元。

2.4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自前期至项目结算的全过程(包含设计、施工监理服务、预算编制、结算审核、超前钻检测、监测、测量等)。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内所有主体建(构)筑物的土建设计、装修设计(含办公区、食堂、公共区精装修)、机电设计(给排水设计、强弱电设计[含线路、设备、强弱电机房、机房内的一切设施设备等所有分项工程]、暖通设计、建筑智能化等)、生产工艺设计、BIM设计、装配式设计(如有)、消防设计(优先采用物联网技术)、人防设计、节能设计、防雷设计、专项设计(含绿建、海绵城市(如需)等相关设计)、道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含亮化)、环境配套设计等所有设计(含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全阶段)及设计报批报建、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本工程所有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所编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 号)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BIM交付标准须达到《湖南省建筑工程信息模型交付标准》(DBJ 43/T

330-2017),生产工艺设计满足甲方和使用方要求,并满足相关职能部门审查要求。道路、沟槽、基坑开挖涉及石方开挖的,需按须按区投评统一口径的要求,根据地勘报告岩石基本质量等级分类(完整程度及坚硬程度)将石方分类线展至土石方开挖横断面图中。

■监理服务:包括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石方、建筑、结构、安装、装饰、建筑周边道路、园林绿化、安装(含生产工艺安装)及配套设施等所有工程的监理服务,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 (其他):①预算编制:根据计价依据,整理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基础资料;分析设计,确定施工方案,依据施工方案,列出措施项目;列项,确定项目编码、计量单位、描述特征,确认工程量,编制预算工程量清单及计价,主要材料设备询价,确定工料机价格编写编制说明,按甲方要求与相关部门核对后出具预算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成果文件及编制报告书。②结算审核:审核结算编制依据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审核工程结算依据的完备性;分析施工合同,审核结算方法的适用性;对照竣工图,审核工程量清单项目完整性;进行工程计量,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工程计价,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审核新增项目综合单价分析的合理性;审核签证、索赔、变更等造价的合理性;审核发现的异议,与编制单位及经开区投资评审中心进行核对,确定正确数据,并调整核对后工程量及造价;出具审核报告书。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①超前钻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合理、经济的超前钻检测方案并经发包人及行政管理部门认可,负责现场超前钻检测、出具检测结果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②监测: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合理、经济的监测方案并经发包人、专家及行政管理部门认可,负责现场监测点布置、设备埋设,根据监测方案实施基坑开挖或主体施工过程中的监测,并及时将相关监测报表上报发包人、监理及施工方。③测量: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测量(预测、实测)、竣工规划测量、出具测量成果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测量成果须满足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城市测量规范(CJJ/T8)、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定(试行)(长资规发﹝2020﹞158号)、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管线测绘技术规程(GH/T6002)等相关文件及县区主管部门要求。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 测量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以 2021 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为准。(备注: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的,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如投标人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于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

注:①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021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7年06月01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用于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类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应当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三项咨询服务中的任意二项)或者设计或监理或造价业绩。①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招标项目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项目可只提供合同协议书,其中中标通知书至少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管部门盖章),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甲方签署时间为准;②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招标项目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项目可只提供合同协议书,其中中标通知书至少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管部门盖章),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甲方签署时间为准;③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招标项目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非招标项目可只提供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其中中标通知书至少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管部门盖章),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署时间为准;④造价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招标项目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项目可只提供合同协议书,其中中标通知书至少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管部门盖章),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甲方签署时间为准。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行政公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名称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项目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名称一致。(2)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监理负责人不得有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监理单位)名称一致。拟任监理负责人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投标截止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之外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注明,并承诺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按期撤离。评标期间,投标文件中注明有在建,但没有承诺能够按期撤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公示期间,发现未如实注明有平台之外的在建情况的,招标人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评价扣分。(3)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须在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有在监项目,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关键岗位人员,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4)拟任项目检测监测负责人(由承担超前钻检测、监测任务的勘察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勘察单位)名称一致。

注:①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检测监测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②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2.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5)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工程设计资质为联合体牵头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06月01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020090。

9. 其他

9.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

9.3 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9.4 招采备案编号:CSJKQXESXM-202208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鑫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长龙街道星沙农商行长龙支行及星沙产业基地园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8楼

联 系 人:梁志宇



电 话:18974916060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6号湖南省老干部大学金秋楼10楼

项目负责人:吴赛

电 话:0731-897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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