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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2-06-01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环元荡岸线贯通工程(步道连通工程)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环元荡岸线贯通工程(步道连通工程)已经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吴行审审发(2022)25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设计的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汾湖高新区。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处于苏州吴江黎里镇,处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核心位置。项目以“绿色生态”为核心指导思想,打造“世界级湖泊群”为发展目标。
拟建项目内容:新建步道约3300米,防洪堤(墙)约1900米,岸坡整治,水系涵养及附属工程。工程投资估算9500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含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概算编制及前期必要测量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以及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2.4设计周期:总工期:40日历天。
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评审),初步设计完成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第②项资质,可与具备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具备第①项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参与报名、投标、开标,联络等事宜,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5月1日(含)(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工程总投资额47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且必须提供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注: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是否需要配备相匹配):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其他要求:投标人(单位,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委托投标)、项目负责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具有公告要求的一项及以上资质,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的设计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联合体各方依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应具备其承担工作的相应资质;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条件的且已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简称会员库)(
5.2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02日09:00时至2022年6月09日17:00 时,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2)特别提醒:
潜在投标人尚需关注网上答疑、答疑澄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避免编制投标文件时产生偏差。
潜在投标人还没有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简称会员库)((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23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须将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苏州市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地点:吴江区开平路998号)。【备注: 投标文件提交、评标,目前为纸质线下操作。】
6.2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资格审查办法: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8.2资格后审,提交的原件清单如下: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可查信息;2、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来(连续12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件),且须提供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可查信息;3、企业近五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4、经办人必须为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一年来(连续12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件),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授权);5、联合体协议(如有联合体)。
注: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退休人员还应增加提供退休证书。
9.本项目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10.招标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
联系人:张志玲 联系电话:0512-63135122
11.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费振芳联系电话:0512-63663868
本公告2022年06月02日~2022年06月09日。
招标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