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浆及岩屑处理(锦采)
泥浆及岩屑处理(锦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2-2022-F029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泥浆及岩屑处理(锦采)。
2.2招标范围:(一)辽河油田锦采油区钻井废弃泥浆及岩屑经过泥浆处理站,通过接浆、添加药剂进行脱稳、混凝、絮凝和压滤等工艺处理达到固液分离,处理后剩余固相、液相符合环保要求。
(二)暂估处理泥浆量3.1万方,暂估金额290万元(不含税),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
(三)最高投标限价: 94元/m3 (不含税,含药剂费、人工费、设备设施使用费、水电费等全部费用)。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辽河油田锦州采油厂油区。
2.5是否踏勘现场: 否 。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主要处理设备
具有钻井废弃泥浆及岩屑不落地处理设备,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处理后的固相、液相符合环保指标要求。
2.处理目标要求
2.1钻井废液与废岩屑分离装置应分离出d≥5mm粒径的岩屑,清洗后的岩屑能满足堆放和井场利用要求。
2.2固液分离泥饼含水率≤40%,达到随时装运要求。泥饼浸出液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钻井废物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 7298-2016)。
2.3应实现处理后泥饼固废量可减少到原来泥浆量的60%以下。
3.处理环保指标要求
钻井废弃泥浆处理后,脱水泥饼浸出液主要环保指标见表1。
表1:泥饼浸出液主要环保指标
序 号 | 控制项目 | 限 制 |
1 | PH值 | 6~9 |
2 | 石油类,mg/L | 10 |
3 | 氯化物a,mg/L | 500 |
4 | 砷,mg/L | 0.5 |
5 | 钡,mg/L | 10 |
6 | 镉,mg/L | 0.1 |
7 | 铬,mg/L | 1.5 |
8 | 六价铬,mg/L | 0.5 |
9 | 铅,mg/L | 0.5 |
10 | 汞,mg/L | 0.02 |
11 | 硒,mg/L | 0.1 |
12 | 镍,mg/L | 1.0 |
13 | 铜,mg/L | 2.0 |
14 | 银,mg/L | 0.5 |
15 | 锌,mg/L | 5.0 |
4.人员及后勤支持要求
4.1具备工具、仪器维修、保养能力。
4.2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开展技术、生产运行组织、HSE和结算等工作。
4.3泥浆集中处理现场钻井生产清洁服务队伍须满足24小时作业要求。
5.技术服务达到的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
投标人中标后,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及油田公司环保要求进行钻井清洁生产服务,执行技术标准及规范详见表2,项目完成后由招标人组织进行项目验收工作。
表2:执行技术标准及规范
序 号 | 名 称 | 文号/标准号 |
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 GB 18599-2020 |
2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 12348—2008 |
3 |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 GB34330-2017 |
4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钻井废物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 SY/T 7298-2016 |
5 | 钻井废物处理技术规范 | Q/SY 02011-2016 |
6 |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DB21/1627-2008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2020年修订版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
(三)投标人在锦采地区所属泥浆处理站具有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部门批复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提供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网络公示截图)和排污许可证的资格条件,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或承诺在2022年6月25日前在锦采地区建设泥浆处理站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部门批复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提供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网络公示截图)和排污许可证的资格条件,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6月14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其他
6.1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2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2000元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2年6月14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 18942782927
电子邮箱:lhliuc2@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注:防疫重点地区来盘办理业务人员需要携带由盘锦市当地医院开具的处于7日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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