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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光电除杂设备维保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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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光电除杂设备维保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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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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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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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谈判形式:视频谈判
(4)视频谈判过程:2022年6月16日下午15:00准时发起全程视频谈判,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审核通过后,谈判小组与各报价人围绕报价、服务响应、技术和质量要求等内容进行第二次谈判。第二次谈判双方以传真签名文件或发送加密签名PDF文件确认。
6、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韶祥路38号
联系人:黄志龙联系电话:07518260310
(2)采购活动监管部门: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51-8280238
7、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要求:
(1)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谈判响应文件分为谈判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响应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响应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分别装订、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提交的响应文件须加盖骑缝公章。
(2)谈判响应文件的封装袋正面应当标明:
1)项目名称;
2)响应供应商名全称;
3)日期。
8、询问、质疑、投诉
(1)询问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采购人以同样方式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4)询问、质疑受理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联系人:李永华,电话:0751-8280238(工作时间:8:30-17:00)
(3)投诉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c)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d)事实依据;
(e)法律依据;
(f)提起投诉的日期。
3)投诉受理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韶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联系人:李永华,电话:0751-8280238(工作时间: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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