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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北方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中转、热浸成套搅拌设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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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内蒙古北方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中转、热浸成套搅拌设备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2-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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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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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编号 | ZC22050315 | 项目名称 | 北方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中转、热浸成套搅拌设备 | | 发布日期 | 2022/05/31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2/06/05 -- 17:00 |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2022/06/01 -- 08:00 | 开标日期时间 | 2022/06/21-- 09:00 | | 项目类别 | 设备 |
单价 | 含税 |
| 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 项目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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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北方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中转、热浸成套搅拌设备,招标人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ZC22050315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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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中转、热浸成套搅拌设备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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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交货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中转、热浸成套搅拌设备 |
自合同生效后,中标人整套设备设计制造、组装调试周期不超过3个月。 |
付款方式详见备注 |
3,600,000.00 |
30,000.00 | 1、付款方式:银行承兑 第一笔(预付款):合同生效后,甲方30个日历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第二笔:制作完成具备发货条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30个日历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同时乙方办理财务结算。第三笔:双方办理正式验收合格后,设备进入质保期。甲方30个日历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第四笔:质保期内,设备性能完好、满足生产要求。质保期满后30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质保金。2、本项目设置述标环节,重点介绍内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3、踏勘时间:2022年6月6日9:00 ,集合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办公楼门口,联系人:于博155612612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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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包括稀土精矿的焙烧、尾气(精矿焙烧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处理系统、烟气(热源燃烧产生的气体)余热综合利用与整套系统配套的自控、计量输送系统。其中稀土精矿的焙烧方式采用分段外热式焙烧,为了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焙烧过程中产生的尾气需要处理,以确保尾气达标排放并回收相应副产品,一段焙烧回收含F尾气,二段焙烧回收含S尾气。同时,为实现节能目的,对焙烧过程中的烟气余热进行综合利用。生产过程实现自动化、智能化,一方面促进生产装备升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另一方面改善员工操作环境,促进安全生产。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中转、热浸成套搅拌设备供货,包括设计制造、组装调试。 建设地点: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西厂停车场。 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后,中标人整套设备设计制造、组装调试周期不超过3个月。 (1)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7日历天内提供成套设备设计方案,设备布置图,土建条件图及所需外部条件(水、电、天然气等)参数等设计资料,双方确认后乙方制作。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组装、单体调试。 (3)完成单体试车,待现场具备生产条件,进入设备负荷(投料)联动试运转阶段,全面考核设备性能,负荷联动试运转连续稳定运行1个月后,各项指标满足或优于技术协议,设备性能完好、满足生产要求,双方办理正式验收,设备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为1年。 (4)乙方应在设备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资料交接。 (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进度延误,双方另行协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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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见下表; 3.3业绩要求:见下表;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5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0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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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1 |
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中转、热浸成套搅拌设备 |
1、投标人为所投设备制造商;2、投标人提供本企业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或以上证书。 | 投标人提供2019年起至少一项类似搅拌机械设备供货业绩,要求单笔合同(含税)金额大于150万元,合同总金额不允许遮挡,同时提供对应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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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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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2/06/05 17: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通过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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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2/06/21 09:00: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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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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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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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公众号模板下载)或发送邮件至异议邮箱zbyybidding@。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监督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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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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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联 系 人:崔辰 联系电话:2801024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王静溪 0472-2669664业务部长:武志国0472-2669642 客服热线电话:0472-2663666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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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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