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高铁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辽宁省内蒙古某部车辆维修零配件定点采购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辽宁省内蒙古某部车辆维修零配件定点采购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5-31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车辆维修零配件定点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LBFOD-W1018



项目名称:车辆维修零配件定点采购



预算金额:62.8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8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计划确定1家供应商,负责提供我单位1年内,各型号车辆维修所需的零配件。预算金额62.83万元,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31日 至2022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车辆维修零配件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2022-JLBFOD-W1018 项目概况:计划确定1家供应商,负责提供我单位1年内,各型号车辆维修所需的零配件。预算金额62.83万元,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8日(仅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二)发售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08室。

(三)发售方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四)凡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通过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注:(1)“注册”方式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2)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或直接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3)“项目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登记”)。

本项目登记阶段要求供应商上传下列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登记所需材料】处):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五)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项目登记成功后,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

(1)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2)银行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银行账户详见本公告“8.联系方式”);

(3)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注:“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备注:(1)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2)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资格预审文件购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即报名成功。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10室。 投标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因邮寄问题造成的损失由邮寄人自行承担)。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10室。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08室

邮编:110000

联系人:于洪飞、耿俊、单浩、李大鹏、王双双

报名联系人:于洪飞

联系电话:15998326669

邮箱:15998326669@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110910037672211470

2022年5月31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15998326669



联系方式:于洪飞、耿俊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洪飞



电话:15998326669



附件下载: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招标大模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高铁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