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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比选文件第1号补遗书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发布《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比选公告》(以下简称“比选公告”),现比选人发布比选公告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比选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比选文件阅读。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各申请人注意是否完整。
补遗书
1.将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中第6页中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的“注:1、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中附近5年内A类业绩和B类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无金额,比选人在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项目业绩。”修改为“注:1、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中附近5年内A类业绩和B类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如,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对B类业绩的合同协议书还应当能证明代理案件的标的额,若合同中未明确代理案件的标的额,须提供其他能证明代理案件标的额的证明材料。如无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将不考虑申请人所填项目的业绩。”
2.将比选文件公告中5.1条款修改为:“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6月1日15时00 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12楼)。比选人定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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