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采油厂新建元31增、元32增工程
第十采油厂新建元31增、元32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2-XA604-GC18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采油厂新建元31增、元32增工程,已由第十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第十采油厂,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第十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第十采油厂新建元31增、元32增工程,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计划投资预算331.8万元(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地点为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境内,建设区域属于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海拔约在980-1390米左右,全线沟谷纵横,地貌极为破碎。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20m3/d 2.5MPa 撬装增压装置,外输至元10增(L245-φ76*5*2.33km);新建120m3/d 2.5MPa 撬装增压装置,外输至元14增(L245-φ76*5*4.49km)等(以甲方现场交底为准)。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因油维工程的特殊性及油田生产需要,由于设计图纸或建设方案发生变化时,或者因设计变更、外协等因素发生变化时,工程量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及现场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本工程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境内。
2.1.2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2许可子项目/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
3.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同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发票查验截图))。
3.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机电或石油化工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承诺函)。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三表一附注)。
3.6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影响本项目实施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3.7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 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2 年5月31日至2022 年6月6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margin-left: 5.9pt;">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和U盘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2年6月13日15:00时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3万元(叁万元整)/标段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6月 14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电子招投标” 或 010-6206935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十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中国石油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天朗经开中心 |
联系人:郭娜 | 联系人:刘栋、张旭莉 |
电话:17782856750 | 电话:029-33436045/4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hangxuli_nw@ |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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