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沭阳县教育局高中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分包二)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江苏省沭阳县教育局高中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分包二)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2-05-30 |
|
详细内容:
|
沭阳县教育局高中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205100-2
(二)项目名称:沭阳县教育局高中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分包二)
(三)预算金额:分包一623.1万元,分包二623.1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分包一623.1万元,分包二623.1万元。高于此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五)采购需求:1.沭阳县教育局高中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本次共分为2个分包招标,具体分包划分如下:
分包一:沭阳县南湖高级中学,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对应分包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分包二:沭阳县杭州路高级中学,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对应分包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2.开评标顺序:开标顺序按分包顺序(即分包一、分包二),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3.定标原则:每位供应商只能在一个分包上中标。如某供应商已在其中1个分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其仍参与其他分包的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注: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分包不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分包评审结果改变,不影响其它分包的评审结果。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七)1、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2、本项目落实环境标志、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政策,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本政策产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与评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购。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2年05月30日09:00至2022年06月07日17:30。
(二)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二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0日09:30:00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