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宾阳县300MW(一期150MW)农光互补综合能源利用项目光伏场区建筑及安装施工Ⅰ标段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宁市宾阳县300MW(一期150MW)农光互补综合能源利用项目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以 《关于印发2021年保障性并网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广西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光伏项目位于南宁市宾阳县洋桥镇境内,原黎塘园艺场所属全部地块,距离南广高铁黎塘西站(客运站) 6km,距离桂海(南柳段)高速宾阳收费站出口、桂海 (南柳段)高速小平阳收费站出口、南梧二级公路黎塘段均为 15km。项目选址位于东经108.989166,北纬23.273333。
项目位于南宁市宾阳县洋桥镇东黎村,场址范围内总面积约4300亩,规划直流装机容量350MWp(交流送出容量300MW),已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面积为2457亩,一期规划建设直流侧总容量175MWp(交流送出容量150MW),根据地形进行分区布置,组件全部采用固定安装方式,接入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变流升压后接入升压站。现需对该项目的施工部分进行邀请招标,本次招标装机容量为175MWp。
2.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南宁市宾阳县300MW(一期150MW)农光互补综合能源利用项目光伏区测量(含勘界测量),征地协调,附着物清理(包含树木砍伐、拆迁、移坟等),放线,场平,桩基钻孔(采用人工钻孔,禁止破坏地表和台阶开挖),预埋件采购及安装,钢筋采购及安装,桩基砼浇筑,支架安装,光伏组件安装,箱变及通信箱基础施工,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箱变及通信箱、逆变器、光伏组串与逆变器接线、逆变器至箱变段电缆)安装、调试及试验,微孔灌注桩检测,临时视频监控采购及安装(监控覆盖所有场区施工),集电线路(包含征地、支架的采购、安装施工,分接箱或电缆井施工,直埋电缆施工,架空线路用地预审、林勘、环水保等涉及的全部手续办理、采购及施工,通讯光缆施工,箱变至升压站开关柜电缆敷设线路调试、试验),项目联合调试、试验、工程整体性能调试及检查测试、试运行、培训,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设备、生产、办公及生活区域的标识标牌(含采购人要求的),支架、组件、箱变、逆变器、通讯柜、电缆等所有设备、材料的卸货、二次转运、保管及现场成品保护,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验收评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职卫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实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质量监督,委托第三方设备监造,委托第三方组件检测,在系统安装完成后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系统现场的检测结果。
各项手续办理(含EPC负责办理工程建设所需的报建、工程施工、验收等各种手续,包括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纸、消防、环评、防雷、抗震、施工图审查、人防、白蚁防治、安全预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文物勘察、临时用地复垦、工程防洪、用地预审、压覆矿产评估、水保、质量安全监督、建筑用地批准手续、林业、军事手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节能设计审查、供电部门验收等)。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植被恢复费用、耕地占用税、协调及协调费等由投标方承担。
本项目光伏场区和升压站区域租或征地协调、租或征地青苗赔偿、租或征地地面附作物拆迁补偿、租地协调费及相关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必须的所有试验、调试及对内对外沟通协调、辅助及配合工作、手续办理、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采购人仅提供光伏场区组件、支架、箱变、逆变器、交流电缆、直流电缆、35kV电缆附件,其余材料由响应人购买。组件损耗率以本项目业主单位要求为准,其他采购人提供设备及材料以相关规范要求损耗率为准,超出损耗部分由响应人承担费用。
2.3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洋桥镇。
2.4本项目工期:220天,节点目标:2022年8月31日首批容量并网,2022年12月20日全容量并网发电。
2.5
工程质量要求:
1) 本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使本工程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项目的合格率达到 100%;
2) 满足《光伏发电工程设计规范》(GB50797-2012)要求;
3) 满足《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GB/T 50796-2012)要求;
4) 满足《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T 50794-2012)要求;
5) 满足《光伏发电站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795/-2012)要求;
6) 满足 《光伏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
(NB/T 32036-2017)要求;
7) 满足《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发电系统验收规范》(GB/T37655-2019)要求;
8) 满足《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T 36963-2018)要求;
9) 满足《光伏发电站安全规程》(GB/T 35694-2017)要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响应人拟派现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并附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项目经理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响应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谈判,否则无效。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兴黔路16号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勘测楼416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标书费收款账户明细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205 0146 4036
0000 292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贵阳碧海花园支行
联行号:105701000964
目前贵阳院收取标书费时,仍存在未备注投标项目或以个人汇款形式缴纳的情况,为确保到账费用信息规范准确,资金入账及时,贵部在收取标书费时,烦请注意以下:
4.2.1贵阳院只接受“公对公”转账方式收取标书费,不接受个人汇款;
4.2.2投标人需严格按照竞谈文件项目名称将标书费转至标书费收款专户,并在汇款用途或备注栏写明“竞谈文件项目名称”,例如“南宁市宾阳县300MW(一期150MW)农光互补综合能源利用项目施工Ⅰ标段采购项目”;
4.2.3对于错汇入其他银行账户、个人汇款或未写明“竞谈文件项目名称”的标书费,我部将采取原路退回的方式进行处理。
4.3 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兴黔路16号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沙沱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兴黔路16号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陈先生
陈女士
电 话:15180838946
13765005934
电子邮件:
804026247@
账户名称: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阳碧海花园支行
账 号:5205 0146 403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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