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办公楼物业管理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乐清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5月30日14:47
评审专家名单
梁延成,叶征,石磊,夏晓秋,林良卡(采购人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200.962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77-61886088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乐清市伯乐东路5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蔡先生0577-61886088
代理机构名称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乐清市乐成街道阳光大厦1幢2单元7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文俊15967760029
附件:
附件1
声明函.jpg
附件2
附件.rar
一、项目编号:HQZB-YQ-2022-72(招标文件编号:HQZB-YQ-2022-7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办公楼物业管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丽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旭阳路8888号上海花园物业办公室
中标(成交)金额:200.962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丽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办公楼物业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办公楼物业管理
见文件要求
见文件要求
见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梁延成,叶征,石磊,夏晓秋,林良卡(采购人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0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
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55号
联系方式:蔡先生0577-61886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阳光大厦1幢2单元705室
联系方式:张文俊15967760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577-61886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