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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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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为采购人所需吉林省农业科学院蔬菜安全生产铺场温室维修及经植所排水维修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吉林省农业科学院蔬菜安全生产铺场温室维修及经植所排水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HC-JLZB-2022-347;
3、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20503]-0565号;
4、采购内容:蔬菜安全生产铺场温室维修及经植所排水维修;
5、采购金额:38万元;
6、资金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7、项目信息:
7.1分包信息:
编 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
SJLDL20220517021JCXM1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蔬菜安全生产铺场温室维修及经植所排水维修项目
38万元
7.2计划工期:30天
7.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价格分加分。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价格分加分。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价格分加分。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为本项目拟任职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年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审计报告,如为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则需要提供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可提供竣工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从事过同类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少于一项,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业绩不作要求);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被授权人,造价人员除外)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的社会保险证明;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5月31日8时30分至2022年6月7日16时00分。
(2)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3)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2年6月7日16时00分。
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7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7月11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检查密封情况、签到完成后按规定时间进入网上开标会议室,可在网上开标会议室同步观看开标情况。)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媒介:、{本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财库[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本级)
联系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1363号
联系人:迟庆国
联系电话:18243088519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会展大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人:邢洋
联系电话:13843153354
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网上直播方式进行开标,需要二次报价的项目最终报价方式为传真报价。(传真号码为:32007512、32007503)
2、其他有关开、评标工作流程及要求按《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采购活动工作流程》执行(详见本中心网站《工作动态》栏目)。如有疑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问询,如无疑问视为认同上述开标方式。
3、长春市以外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投标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的投标人员应遵守长春市、吉林省政务大厅、交易中心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只允许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一人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投标人员均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全程佩戴N95防护口罩,保持2米安全间隔距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不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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