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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发改审批〔2022〕12号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03-29
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将乐县南门街(南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10-350428-04-01-501141)建设,对解决我县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将乐县原农资公司地块。
三、项目单位: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44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156.6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安置房工程,地上建筑面积34556.67平方米,底下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项目区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附属设施。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项目总投资22311.01万元。建设资金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和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和重要设备材料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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