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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老家属区新建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老家属区新建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2-05-30
详细内容:
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老家属区新建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2022-05-27 09:3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老家属区新建围墙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洋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老家属区新建围墙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苍梧路59号老家属区。



2.1.2招标控制价:59.11万元



2.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老家属区新建围墙工程。包括围墙、大门、人行道板砖施工等。



详见图纸及招标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实力、管理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的条件,招标人不接收招标过程中针对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提出的异议。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和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开标过程中的异议现场提出,招标人给予解答和书面记录;开标结束后提出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规定违规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②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③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④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⑤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附件)



⑥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⑧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通过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K2=90%(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8%~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说明:



1、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二中的第(三):评标结束后,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时,除确认存在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再重新计算;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5、报名方式:



5.1 投标费用



投标资料工本费:200元。请用扫描下图缴费。如需开发票请下载附件,填写《缴费平台开具电子发票登记簿》。







5.2报名办法



因疫情防控原因,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有意投标的单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zbb@,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6月6日16:00前。(2022年6月6日16:00为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6日16:00后不再接受本项目报名)。



报名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xx公司报名xx项目”,不接受邮件标题未注明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的报名申请。



报名材料须包括: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4、投标说明(投标人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在一张A4纸上。以上所有材料须盖单位公章。5、投标资料工本费缴费截图。



联系人:王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5255



地址: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兴海楼306室。



6、其他应说明事项: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江苏海洋大学本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附件【缴费平台开具电子发票登记簿.xlsx】已下载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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