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大丰区草堰镇三元村新型农村社区农房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重要提醒:本项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进行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必须以“项目管理身份登入”,无该身份类别的按http://221.231.122.12/dfweb/InfoDetail/?InfoID=3a30e7e6-cfa6-463e-80c4-47d00d776b7d&CategoryNum=029添加身份,添加身份完成后须完善企业诚信库,完善信息后提交自动审核通过,之后重新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丰区草堰镇三元村新型农村社区农房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三元村村民委员会、盐城市大丰区广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三元村新型农村社区
2.1.2项目编号:3209822021111001
2.1.3项目规模:约3750.14万元,含基础设施约7200㎡,公共服务中心约2450㎡,34套农房民宿建设及装饰约2300㎡,5年民宿代运营、移交等。
2.1.4建设工期要求:180日历天,民宿代运营时间五年。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2.1.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2.1.7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及公建配套;
(2)农房改善34套民宿建设,包含房屋建筑施工、室内外装修装饰施工等(室内外装修不低于景区运营需要的装修标准);
设计内容:
(1)道路、景观绿化、公建配套设施等,需配合旅游及农房改善民宿风格优化设计方案;
(2)农房改善民宿内外装修装饰的优化设计;
运营内容:
民宿旅游代运营时间五年;五年结束后移交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三元村村民委员会,后续运营由中标单位和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三元村村民委员会协商运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2具有运营4A级及以上景区的能力。景区运营能力须提交的材料包括(1)和(2),具体要求如下:
(1)景区为自主运营,提供景区自主运营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景区为代运营,提供代运营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2)景区为4A级及以上旅游景点的证明文件。
3.2项目负责人及运营团队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施工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2.2运营团队要求:投标单位组建不少于5人的民宿旅游运营团队,包含但不限于运营经理、宣传经理、导游等,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2.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负责人及各小组项目负责人。
3.2.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代理人及运营团队人员均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2.5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不可抗力除外),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3.2.6投标施工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自2021年6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财务要求:/。
3.5业绩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0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投标申请人用CA锁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确定中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变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特别提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会议的方法:电脑或智能手机可以搜索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注册完成后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883 383 537”,“您的姓名”按“单位简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格式填写,然后点击“加入会议”。会议系统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开放。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三元村村民委员会、盐城市大丰区广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钱军
联系电话:13962098166
招标代理: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高新区五一路希望小镇5#301室
联系人:张龙
联系电话: 13814301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