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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四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江苏展区组织执行项目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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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安徽省第四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江苏展区组织执行项目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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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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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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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第四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江苏展区组织执行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和展览服务
采购单位
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行政区域
南京市
公告时间
2021年11月11日15:58
评审专家名单
孙作功、顾芳、唐建国、强飞、潘海莉(业主专家)
总中标金额
¥679.9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颜佩珊
项目联系电话
025-58066071
采购单位
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5-83212782
代理机构名称
南京长三角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B5栋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5-58066071
二、项目名称:第四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江苏展区组织执行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文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一号9层
中标金额:679.9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第四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江苏展区组织执行项目
服务范围:为落实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主旨论坛演讲中提出:更好发挥上海等地区在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及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主旨演讲中指出:长三角三省一市要增强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抓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大平台,把一体化发展的文章做好的重要指示;贯彻2019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继续办好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集中展示推介长三角文化整体形象”的要求,由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党委宣传部共同发起举办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简称“长三角文博会”),成为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国家级重大举措。第四届长三角文博会定于2021年11月18日至21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行,并由南京市委宣传部负责江苏展区参展。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活动内容全部结束。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作功、顾芳、唐建国、强飞、潘海莉(业主专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人须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5000元。
收费金额:3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南京长三角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
联系方式:025-83212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南京长三角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B5栋1层
联系方式:025-58066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佩珊
电话:025-58066075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南京长三角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第四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江苏展区组织执行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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