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017】1号)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中的“报价承诺法”及标准示范格式文本(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电子化评标)。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2、外埠来赣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赣建审批【2020】4 号》文通知,已经进行了信息登记录入且审核通过,可以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登记管理系统”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公司,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登记管理系统”的截图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注册建造师、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注: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信息必须在住建云系统内完成实名认证并提供查询路径及截图。
4、中标候选人必须按万府办发【2016】20 号、万办字【2020】13 号第三章第 19 条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农民工保证金采用保函方式的按照(饶治欠办发[2020]5 号)文件执行。
5、本项目施工现场考勤执行《上饶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办法(试行)》(饶建发[2018]30 号)。
6、严格执行上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万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7、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均按饶府厅字【2019】10号文规定,投标时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并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监督机构监督招标人约谈中标单位负责人或建造师,要求中标单位依法签订承诺书,对依法投标、不围标、不串标、不转包、不挂靠以及施工现场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投标承诺到岗履职等行为做出承诺,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约承诺书为施工合同专用条款附件之一,与专用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凡资料文件弄虚作假或使用虚假公章的,经查实一律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监督部门处理。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操作新点系统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长为15分钟。
11、按饶公管办【2021】6号文规定:a、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提交采取电子投标保函与银行转账方式并行的运行模式,不再受理纸质投标保函。b、投标人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的,可以从企业一般帐户开具。同时,为方便电子投标保函的核查和索赔,投标人选择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必须由在上饶市辖区或万年县辖区内有营业网点的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开具,并对其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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