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施工大连市·瓦房店市瓦房店市阎店行政消防站项目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辽宁省施工大连市·瓦房店市瓦房店市阎店行政消防站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10 |
|
详细内容:
|
一、招标条件
瓦房店市阎店行政消防站项目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备案。以瓦发改批【2021】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瓦房店市应急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瓦房店市阎店行政消防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瓦房店市阎店乡杨店村
2.工程规模:工程:项目用地面积54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30平方米。包含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辅助用房、水电安装工程、消防水池、消防水鹤、消防设备、室外高压架空线路迁移、箱变工程等。(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1013567001001
瓦房店市阎店行政消防站项目
项目用地面积54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30平方米。包含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辅助用房、水电安装工程、消防水池、消防水鹤、消防设备、室外高压架空线路迁移、箱变工程等。(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60
4.工期要求:2021年12月15日 开工至 2022年02月13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主体单位须同时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和[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无不良行为记录;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其它要求:①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和[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无不良行为记录。②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格,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③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联合体成员须满足资质单位的同等报名条件,使用CA锁登录http://www.lnsgczb.com/自行报名。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25.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11月30日 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11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6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姓名:
单位:
大连大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
大连大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