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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达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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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达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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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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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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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SY20210609
商品品目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辽宁达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达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NSY20210609)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10609
项目名称:辽宁达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5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343,000.00元/年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负责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达健公司派遣员工1600 人,其中达健公司所属员工派遣人员900人,医院临时工派遣员工700人。人数以每月在岗在册人数为准据实结算。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如无特殊说明,派遣员工工作地点为招标方实际经营地址;派遣期间招标方商投标方同意可对派遣员工的岗位和工作地点进行变更。
★三、派遣员工的招录与入职
1、派遣员工人选可由招标方自行招聘确定,也可以由招标方委托投标方推荐人选。
2、对于投标方与之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并派出的派遣员工,招标方可以设定试用期,试用期限根据派遣期限确定且计入派遣期限。
3、招标方确定派遣员工的人选后,应及时与投标方商定办理入职手续相关事宜。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劳动合同、接转人事、社保手续等。投标方均有义务对派遣员工进行遵守各自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派遣员工在招标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2、招标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员工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招标方规定执行。
★五、劳动报酬
1、投标方不得克扣招标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由招标方委托投标方向员工支付。招标方与投标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招标方应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相关费用,投标方在收到招标方支付的相关费用后,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代扣代缴。
2、派遣员工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招标方按月连同劳动报酬一并向投标方结算。
3、派遣员工在派遣期内离职、退休或死亡后应享受的规定的待遇,由投标方积极落实并配合办理,做好相关工作。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招标方应依法执行国家劳动标准,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投标方协助招标方做好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招标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八、派遣终止及员工退回
1、派遣员工按约定在招标方工作期限届满(即与投标方劳动合同期满),招标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投标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招标方不留用的,员工由投标方安排。
2、派遣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招标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且招标方能够提供确凿证据的,招标方可将派遣员工退回投标方,不支付经济补偿,派遣员工由投标方按规定处理。派遣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关情形,招标方需退回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员工本人及投标方。派遣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关情形,招标方需退回的,应与投标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九、劳务派遣费用结算
1、劳务派遣费用的构成:
(1)员工的劳动报酬;
(2)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或大病等保险);
(3)双方约定的由乙方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节假日补贴等);
(4)劳务派遣服务费;
2、派遣费和服务费由招标方在约定日期前通过银行足额划付到投标方帐户,投标方必须开具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
3、投标方为员工支付的社会保险等费用的付费标准,应每年按照政府新颁布的费用调整规定做相应的调整。
★十、具体需求
(一)需求一 服务费最高限价 15元/人/月
1、人员薪资管理:每月根据实际派遣人数配合需方进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会费等的统计核算,扣缴个人所得税等,根据需方要求在指定日期向派遣员工发放工资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工会会费等费用,扣缴个人所得税等。
2、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拟定、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及鉴证。
3、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档案材料的建挡、调档,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险办理: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办理失业金领取和工伤理赔等。
(二)需求二服务费最高限价 5.5万元/年
包括如下服务:
1、派遣人才招聘:招聘广告发布、求职简历筛选、配合需方面试
2、咨询:最新人事、劳动、社保等法规咨询解答
3、派遣人才培训:上岗前基本修养和素质培训,配合需方监督完成岗前体检等
4、员工关系管理:劳动人事咨询、处理劳动人事争议
5、职业信用管理:规范员工职业行为,激励员工努力工作
6、项目实施地点:沈阳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若成交供应商服务良好可根据双方意愿续签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如果因资金原因达健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当月费用时,供应商承诺可以进行垫付。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国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且合法有效;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不允许供应商分包经营;
3.供应商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方式:现场领取(可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具体电话咨询)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达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024-83282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86803737
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75810188000242513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张女士
电话:024-86803737
标书价格
无元
开标时间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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