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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鼎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横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建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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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鼎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横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建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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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1-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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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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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横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DHZB2021-G2-NN007
项目名称:横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预算金额:2027.2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27.2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横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横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发改社会〔2021〕64 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横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补助、横州市财政及业主多渠道筹措(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横州市宝华东路旁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4131.30平方米,包括业务用房1887.49平方米,保障用房1306.83平方米,行政用房606.25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288.33平方米,垃圾站15.2平方米,门卫室、监控室27.2平方米。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二次装修工程、道路广场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
本项目(£估算价R概算价):约2027.28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的工程总承包。
2.3标段划分:无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R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R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1年11月08日00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 CA 锁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2 月08日09 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 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库管理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5.4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2021年8月10日起,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二码联查”,禁止红、黄码及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人员进入中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查阅详细说明,并按规定执行,若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能按时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参加开标会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如需咨询防疫相关事宜请拨打:0771-2856770。
5.5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选择邮寄方式寄送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
邮寄地址:南宁市五象新区盘歌路8号大唐国际中心1号楼6层620 ;
收件人:韦工;联系电话:0771-4871559;
(2) 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送达,且须交由招标代理机构当面签收。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送达。
(4)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信息内容。如下: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投标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邮箱:
如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截标评审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做废标处理。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的 30% 。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至已完工程价款的90%,待审计结算双方认可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nnggzy.org.cn)、(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9. 监督部门及电话
横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7228132)
10.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横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鼎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横州市横州镇公园路016号
地址:
南宁市五象新区盘歌路8号大唐国际中心1号楼6层620
邮编:
530300
邮编:
530000
联 系 人:
钟河
联 系 人:
韦林雯
电 话:
0771-7230012
电 话:
0771-4871559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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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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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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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2021年11月08日
合同履行期限:36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至2021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横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横州市横州镇公园路016号
联系方式:钟河 0771-7230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鼎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五象新区盘歌路8号大唐国际中心1号楼6层620
联系方式:韦林雯 0771-4871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林雯
电话:0771-487155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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