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特色水果园艺作物产业园5G+数字农业综合管理系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1年11月08日 11:22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特色水果园艺作物产业园5G+数字农业综合管理系统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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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珠海市平沙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金湾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08日 11:2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11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11月0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00369055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平沙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珠海市平沙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4179277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0036905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404-2021-021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ZCD-2108-1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特色水果园艺作物产业园5G+数字农业综合管理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我单位招标的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特色水果园艺作物产业园5G+数字农业综合管理系统项目已于2021年11月5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验收。(该工期为自然日,投标人需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安排工期)。修改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日)內完成项目建设并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该工期为自然日,投标人需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安排工期)。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发票,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30%;项目实施完工后,经采购人组织通过初验后,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价的50%;市信息化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办理项目结算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5%;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且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款项。修改为: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发票,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30%;项目实施完工后,经采购人组织通过初验后,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价的50%;珠海市金湾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办理项目结算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5%;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且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款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平沙镇人民政府
地址:珠海市平沙镇
联系方式:1341792778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联系方式:13600369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娟
电话:13600369055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