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法治文化带香山湖公园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1年11月08日 11:23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黄河法治文化带香山湖公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建筑建材/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产品/铜压延加工材/铜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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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 |
| 行政区域 | 沙坡头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08日 11:2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1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68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19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68号) |
| 预算金额 | ¥157.74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婧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09652085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沙坡头区鼓楼西街26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5763016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6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10965208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ZW)0001025
项目编号:JQNX-2021ZC-016
项目名称:黄河法治文化带香山湖公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元):1577400.00
最高限价(如有):15774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 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黄河法治文化带香山湖公园项目(重新招标) | 铜材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5774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5774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响应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②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1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2.3.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3.3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查询记录留存方式:分别截图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个工作日内,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3.4 投标单位须提供2021年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社保缴费凭证;2.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11-09 08:00:00 至 2021-11-15 18: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1-19 15: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68号)
五、开启
时间:2021-11-19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6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现场限一家公司委托一人参加,并佩戴口罩,且须14天内无外出旅游史和无同发热病人接触史(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48小时的核算证明,并展示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现场须配合代理公司测量体温和消毒。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
地址:沙坡头区鼓楼西街265号
联系方式:09557630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68号
联系方式:1510965208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黄玉君
电话:0955763016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婧
电话:15109652085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