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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吴忠市利通区2019年利通区扁担沟镇利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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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吴忠市利通区2019年利通区扁担沟镇利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1-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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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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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吴忠市利通区2019年利通区扁担沟镇利原村高标准农田项目新增耕地指标入库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文化城叁区4栋银川城投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SY-2021-政采0042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2019年利通区扁担沟镇利原村高标准农田项目新增耕地指标入库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1.9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吴忠市利通区2019年利通区扁担沟镇利原村高标准农田项目新增耕地指标入库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宁夏锦盛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招标事宜,采购资金于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项目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委托编号:NXJSY-2021-政采0042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预算:预算719200元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2019年利通区扁担沟镇利原村高标准农田项目新增耕地
指标入库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2019年利通区扁担沟镇利原村高标准农田项目新增耕地指标入库第三
方服务
注:(详细的技术参数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七、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记录留存方式:分别截图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因疫情期间避免接触,请将本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发至于电子邮箱:120713964@qq.com报名,随后拨打电话15009511374丁伦格,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文化城叁区4栋银川城投一楼
九、:
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通知等信息均在上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下午14:30分(采购人自14时0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利通区开元大道与富平街交叉处古城镇五楼)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下午14:30分;
开标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利通区开元大道与富平街交叉处古城镇五楼)
十一、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质疑联系单位: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杜燕 电 话:13709530509
代理机构:宁夏锦盛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伦格 电 话:15009511374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杜燕 电 话:13709530509
地 址:利通区开元大道与富平街交叉处古城镇四楼
代理机构:宁夏锦盛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伦格 电 话:15009511374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文化城叁区4栋银川城投一楼
十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宁夏锦盛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8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4.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记录留存方式:分别截图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至2021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文化城叁区4栋银川城投一楼
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因疫情期间避免接触,请将本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发至于电子邮箱:120713964@qq.com报名,随后拨打电话15009511374丁伦格,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利通区开元大道与富平街交叉处古城镇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利通区开元大道与富平街交叉处古城镇四楼
联系方式:杜燕13709530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锦盛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文化城叁区4栋银川城投一楼
联系方式:丁伦格 150095113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燕
电话:1370953050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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