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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上海监测分析中心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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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上海监测分析中心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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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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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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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施招2021-9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上海监测分析中心市政纳管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付款比例方式调整为:
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含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50%) 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包人在本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并收到履约保函和符合发包人要求的与预付款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28个工作日内。
原通用条款第12.2.1项第三段内容,作如下修改:删除通用条款中“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 停施工,并按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
2.工程施工正式开始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3.待本工程经竣工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配合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完成建设 主管部门要求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及城建档案主管部门要求的工程档案归档手续后,发包人上 级审计部门或发包人委托的审计机构最终审定的金额经发包人和承包人确认后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竣工结 算价款。付款申请通过后承包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完税发票,发包人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在发票 提供后28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最终结算造价的【97】%;剩余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 期届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自签发最终结清证书且收到发票之日起28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承包 人。
4.承包人在收取任何一笔工程款前应提前向发包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且承包人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
5.为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发包人保留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直接付款给分包单位及农民工工资的权利。
6.发包人有权在付款中扣除如下任何款项:
1)如果承包人供应的任何材料、工程设备或完成的工作不符合合同要求,在完成修正和更换前,扣除该修正和更换所需费用;
2)如果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在该项工作或义务完成前,扣除该工作或义务的价值;
3)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款项。
7.双方确认,尽管有本合同其他条款相关约定,承包人均应满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配套的 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由承包人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同意由发包人将农民工工资部分款项支付 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且发包人有权保持总的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变等)等。
二、本项目红线图随补充文件一同发出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2021年11月19日09:30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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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来安路299号
联系方式:奚志宏021-20897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1705室
联系方式:朱俊龙18918322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俊龙
电话:18918322023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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