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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人民政府华阳路街道办事处2022-2023年长宁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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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长宁区人民政府华阳路街道办事处2022-2023年长宁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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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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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2-2023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办事处小规模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CCB21379
项目名称: 2022-2023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办事处小规模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0.000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要求概况:
工程施工服务的项目范围为2022-2023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办事处小规模工程项目,服务时间为中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按照文件规定、合同约定和委派方要求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委派方的监管和考核,工作中应以独立第三方公正立场发表意见,运用专业优势提供合理化建议,及时、定期地与委派方沟通项目情况等。
未经委派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业务活动所获得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自觉实行回避制度,工程施工单位受托项目时,若与项目财务监理、招标代理、代建、监理单位等有关联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3、应根据项目情况组建工程施工小组,小组成员(必须实际到项目现场开展工作)应具有一定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至少为3名,并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配备人员数量应能满足项目工程进度和施工工作要求。
到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时间应能满足项目工程进度和施工工作要求。项目实施关键节点的现场工作方式和时间,必须保证达到委派方的特定要求。工程部分从首次施工会议开始至质量验收合格期间。
4、在服务期限内,工程施工单位不得单方面调整所响应的人员,如需调整必须事先报经委派方同意,并且调整的人员比例不得超过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比例。若超过该比例,委派方可采取取消入围资格或解除合同及追究赔偿责任等措施。
5、在委派合同有效期间,投标人必须始终符合招标资格要求,公司配备的注册建造师、安全员,且为公司正式职员,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在工程施工服务和委派合同有效期间,中标投标人必须始终符合招标资格要求,承担回避责任,如有违规违约,必须接受委派方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扣减服务费用、停止支付费用、终止委派业务、取消准入资格、追究赔偿责任等处理措施。
6、在委派合同有效期间,中标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工程施工小组人员情况、项目资料等进行档案管理,对项目工程施工小组出具的项目成果报告资料进行审核并归档,接受委派方的检查和监督,如有违规违约,必须接受委派方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扣减服务费用、停止支付费用、终止委派业务(服务费结算按照委托方确定的金额)、取消准入资格、追究赔偿责任等处理措施。
7、招标方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施工考核的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监督和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招标人进行项目分配的依据。
8、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项目施工服务单位分配方式为:采用本次中标单位组成的短名单,根据《关于长宁区街道(镇)小规模工程项目实施的指导意见》和《华阳街道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要求方式确定工程施工单位。
9、在本轮短名单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或者本市颁布有关项目分配的新规定,业主方有权按新规定执行。
10、中标工程施工单位在接受项目任务后,遇包含但不限于如项目撤销、停建缓建、项目性质变化或因项目调整造成施工业务重叠等实际情况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对上述建设项目做出的委派调整。
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项目建设:
被纳入建筑施工行业黑名单的; 建设施工资质条件缺失及不符的;
3、近3年内发生建设项目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无法履行施工职责的其他情形。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若投标人符合中小企业有关资格认定条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其相应的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2)近3年无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专业素质,技术档案、质量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齐全完善。近3年内未发生建设项目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注:本项目共有4个包件,每个包件单独装订,并在投标书封面上注明包件号 包件一(项目编号SSCC/B21379-1):装饰安装施工单位(入围12家),主要负责华阳街道所辖区域内装饰安装项目,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本包件投标单位数少于15家作废包件处理;包件二(项目编号SSCC/B21379-2):维修维护施工单位(入围11家),主要负责街道自有房屋的维修(捉漏、门牌店招损坏、地坪整修等,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包件投标单位数少于14家作废包件处理; 包件三(项目编号SSCC/B21379-3):绿化养护施工单位(入围6家),主要负责街道绿化养护服务等,报名要求需具备营业执照中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经营范围,在职员工或法人具有中级职称以上职称或安全员,本包件投标单位数少于8家作废包件处理;包件四(项目编号SSCC/B21379-4):建设改造施工单位(入围4家),主要负责街道建设改造类工程,须具有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包件投标单位数少于5家作废包件处理。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封面须注明所投包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3日 至2021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
方式:凭报名资料在公告时间内递交至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完成报名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各供应商在网上下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U盘(以备复制数据);
3、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前述资料复印件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携带上述材料,至上海市愚园路1203弄45号二楼接受现场审核,审核后原件退回。审核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审核通过可购买纸质招标文件(800元/份,售后不退)完成报名手续,只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联 系 人:赵登峰
联系电话:62103825-8012
联系传真:62136734
公告发布机构: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2021年11月2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华阳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289号
联系方式:邢老师80110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近宣化路)
联系方式:赵登峰136119263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登峰
电话:13611926324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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