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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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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1年11月02日 10:30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总中标金额
¥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毕松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077379
采购单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1-8707737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东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87717532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结果公告(合同包[3500]SHGS[GK]2021010-1-1)
一、项目编号:[3500]SHGS[GK]2021010-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三、采购结果
[3500]SHGS[GK]2021010-1-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上海建纬(福州)律师事务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6层
18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0]SHGS[GK]2021010-1-1 包1
上海建纬(福州)律师事务所: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80199
其他法律服务
其他法律服务
详见纸质版文件
详见纸质版文件
1
年
180000
180000.0000
五、评标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苏毕松 (包1)
评审专家:
杨惠英,陈明华,张旭东,周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 1.50%*0.8。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351008010010141002762;开户名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0]SHGS[GK]2021010-1-1 包1 :2160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沃博律师事务所未提供合格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相关内容:“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其余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0591-87077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东
联系方式:0591-8771753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潘桂晶、刘韵曦
电话:0591-87717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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