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丰县人民法院高清远程视频会议及科技法庭庭审系统项目(招标编号: JXHH-NF-2021-J046)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1年10月29日 01:18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丰县人民法院高清远程视频会议及科技法庭庭审系统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南丰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南丰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9日 01:18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568971.76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花欣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79485092 |
| 采购单位 | 南丰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丰县琴城镇子固南路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794460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华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抚州市赣东大道1988号名人国际A栋17楼-3-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79485092 |
江西华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丰县人民法院高清远程视频会议及科技法庭庭审系统项目(招标编号: JXHH-NF-2021-J046)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丰县人民法院高清远程视频会议及科技法庭庭审系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0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H-NF-2021-J046
项目名称:南丰县人民法院高清远程视频会议及科技法庭庭审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68971.76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抚丰购2021F000512535 | 南丰县人民法院高清远程视频会议及科技法庭系统采购项目 | 1 | 批 | 568971.76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全部设备须在20日内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在“”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并加盖公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3. 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时提供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30日 00:00 至 2021年11月04日 23:3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11月0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南丰县傩乡大道桔都文化传播中心4楼)
五、开启:
2021年11月0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南丰县傩乡大道桔都文化传播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进行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若潜在投标人未进行操作造成后续中标结果公示无法正常进行发布的,将视为中标结果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丰县人民法院
地址:南丰县琴城镇子固南路66号
联系方式:15279446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华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988号名人国际A栋17楼-3-4室
联系方式:13879485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花欣
电话:13879485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