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衡阳市中心城区(解放路以北历史风貌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鼓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衡发改审[2020]20号文、石发改审[2021]2号文、石发改审[2021]4号文、石发改审[2021]5号文、石发改审[2021]6号文、石发改审[2021]28号文 ,项目业主为衡阳市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老旧城区改造(解放路以北历史风貌区)二期项目,本项目位于衡阳市石鼓区人民街道的湘北社区,蒸阳社区,施工内容包含片区建筑物屋面破损、漏水处进行修复及防水的修缮、破损落水管更换;外墙面清理、补漏粉刷;防盗网、雨棚翻新及更换;拆除破损的道路及人行道并修复;片区道路路面硬化油化;雨水分流;污水管道修复及清淤;楼栋间的明沟及盖板修复改造;绿化工程;给水、消防管网;通讯类管线整理及下地;安装路灯;围墙修缮、增设垃圾桶等项目,项目总投资为8910.6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7895.4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590.91万元,预备费为424.32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争取上级资金、自筹及银行贷款(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衡阳市中心城区(解放路以北历史风貌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位于衡阳市石鼓区人民街道的湘北社区,蒸阳社区(具体以初步设计为准);
1.2.3 项目基本情况:老旧城区改造(解放路以北历史风貌区)二期项目,本项目位于衡阳市石鼓区人民街道的湘北社区,蒸阳社区,施工内容包含片区建筑物屋面破损、漏水处进行修复及防水的修缮、破损落水管更换;外墙面清理、补漏粉刷;防盗网、雨棚翻新及更换;拆除破损的道路及人行道并修复;片区道路路面硬化油化;雨水分流;污水管道修复及清淤;楼栋间的明沟及盖板修复改造;绿化工程;给水、消防管网;通讯类管线整理及下地;安装路灯;围墙修缮、增设垃圾桶等项目。
1.3 工期要求:180R天(日历日,下同)□月□年;其中:设计工期为15天,施工工期为165天。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有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具体范围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招标控制价为准),以及为使工程具备竣工交付条件所需办理的各项相关手续和项目管理服务(含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归档整理移送)等;
1.5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和建设部80号令规定执行。
1.6 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深度必须达到国家和项目所在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7 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由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R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个,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R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R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由投标人书面承诺,关键岗位其他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含交通、水利、农业、环保、国土、政府采购等项目)。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0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10月27日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方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投标文件采用纸质文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 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大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4-8232103。
9.其它 由于现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投标人均须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绿色)。未佩戴口罩,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入场。
凡从中高风险地区往(返)衡阳的人员,一律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进场参与招投标活动,否则谢绝进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市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进步村一组虎形山安置小区;
联系人:易芳芳;
代理机构:湖南华禹辉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与西二环交汇处奥莱小镇3号楼126-138门面;
联系人:谢宇、罗巧丽、李中南、谢锦林;
电话:0734-3118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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