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视频专用工作站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10月26日 21:31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东省公安厅视频专用工作站采购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山东省公安厅机关 |
| 行政区域 | 山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6日 21:3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08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山东省公安厅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山东省公安厅视频专用工作站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 山东省公安厅视频专用工作站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08 14: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102008850项目名称:山东省公安厅视频专用工作站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6.28万元最高限价:24.53万元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视频专用工作站采购 | 1 | 视频专用工作站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26.28000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1年10月26日21时40分至2021年11月2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方式:第一步:供应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完成项目备案;第二步:供应商在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录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链接:http://47.93.218.20/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26672v7xd第三步:将采购文件工本费网银汇款截图或银行电汇凭证扫描件(备注供应商名称),发送至hyha0531@163.com邮箱。4.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8日14时0分(北京时间)2.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东汉峪金谷A2地块3栋18楼会议室
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1年11月8日14时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东汉峪金谷A2地块3栋1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东省公安厅机关地址:济南市经二路185号(山东省公安厅机关)联系方式:0531-8512195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县(区)舜华南路297号汉峪金谷A2-3-18联系方式:0531-8266188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贤军联系方式:0531-82661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