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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XHXY20210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同心县人民检察院一体化数字听证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由于近期疫情严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开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要求营业执照、授权人身份证、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等原件资料,现修改为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须保证资料清晰、真实有效,由投标单位对资料真实性进行负责。
二、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一起快递至招标代理公司处。由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对快递包装及密封检查后开启。
三、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截止至:2021年11月11日11点30分。(请各投标单位考虑快递运输所需时间,提前邮寄,标书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公司快递接收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国贸公寓一单元604,接收人:韩芹,电话:18095315517。
四、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变更至:22021年11月11日15点00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通知已在《》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同心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同心县新区
联系方式:马小明、0953-8031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浩兴宇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国贸公寓一单元603
联系方式:韩芹、0953-2011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芹
电话:0953-201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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