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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广饶经济开发区道路及市政设施提升工程(文安路道路提升、广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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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东省广饶经济开发区道路及市政设施提升工程(文安路道路提升、广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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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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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经济开发区道路及市政设施提升工程(文安路道路提升、广达路道路提升、团结路道路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饶经济开发区道路及市政设施提升工程(文安路道路提升、广达路道路提升、团结路道路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及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5日0时00分至2021年11月12日24时00分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1-15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523202102000280
项目名称:广饶经济开发区道路及市政设施提升工程(文安路道路提升、广达路道路提升、团结路道路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及监理
预算金额:1865.0万元
最高限价:1865.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广饶经济开发区道路及市政设施提升工程(文安路道路提升、广达路道路提升、团结路道路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
1
详见招标文件
1035.000000
B
广饶经济开发区道路及市政设施提升工程(文安路道路提升、广达路道路提升、团结路道路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
1
详见招标文件
812.000000
C
广饶经济开发区道路及市政设施提升工程(文安路道路提升、广达路道路提升、团结路道路提升)项目监理第一标段
1
详见招标文件
10.000000
D
广饶经济开发区道路及市政设施提升工程(文安路道路提升、广达路道路提升、团结路道路提升)项目监理第二标段
1
详见招标文件
8.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4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参与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参与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参与监理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后超过6个月且已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结束之日前提供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通知书原件,未提供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3、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5、针对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最低配备要求为: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各具有1名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第一标段、监理第二标段各具有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所报人员具有合格有效的证书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中标人在中标后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6、参与投标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的网上件;若网上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网上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自2020年10月开始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7、参与工程总承包标段投标的企业须提供自有或租赁沥青拌合站的证明材料(距工程项目中心运距40公里以内,具有3000型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及500型以上水稳拌合站能力)。8、本项目监理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9、本次招标工程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相关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工作责任;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④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10、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工程总承包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监理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工程总承包标段与监理标段不可同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25日0时0分至2021年11月12日23时59分,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5日0时00分至2021年11月12日24时00分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5日0时00分至2021年11月12日24时00分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服务指南”→“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登记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东侧298室(广饶县花苑路317号,县游泳馆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饶经济开发区广凯路55号
联系方式:645201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省东营市市东营区县(区)红河路219号号
联系方式:0546-8329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
联系人电话:0546-8329908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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