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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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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911_858503347075072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 其他
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快速核酸检测仪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快速核酸检测仪采购项目
2、本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700000.00 元。资金来
源:财政投资和国有(非财政)投资。
3、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同福路 6 号
联系方式:0532-68661973
二、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 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 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
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标人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
明材料等。
1.3 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
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
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
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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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报告等详细资料。
1.4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
外的产品。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采购人确需招标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在
招投标活动开始前,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
库〔2007〕119 号)文件规定办理审核手续,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后,
方可招标采购进口产品,否则采购人不得招标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
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
产品)。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拒绝国产相同质量产
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
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详见附录 1。
采购明细详细内容附件:
第一包:快速核酸检测仪 2 台
序号 设备参数
1 升温速率≥12℃/秒(50℃~100℃)
2 降温速率≥ 2℃/秒 (50℃~100℃)
3 温度控制:独立的加热模块可实现单模块控制
4 温度精确性≤±0.2℃
3
3.商务条件
★3.1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2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5 温度控制范围:40℃~95℃
6 样本体积:25ul 或 50ul 或 100ul
7 控制方式:模块化工作方式,≥8 个模块,可单模块独立工作
8 样本检测时间:每个样本从上机至出具检测结果时间≤60 分钟
9 样本处理:采用核酸释放的方式,无需核酸提取,在同一仪器
内完成扩增、分析结果输出。一次开盖,避免密闭空间气洛胶
污染。
10 试剂最低检测限:≤500copies/ml
11 标本类型:咽拭子、痰液
★12 (1)新冠病毒核酸快检所需的所有配套试剂耗材合计最高限
价 40 元/人份,包括一次性采样管、反应杯、新冠病毒核酸检
测试剂等。各投标人可根据所投设备配套试剂实际情况,自行
列出试剂耗材清单及报价,并提供有力的定价依据。
(2)所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须已进入山东省集中采购目
录,且价格不得高于山东省集中采购挂网价格(提供网页截
屏)。
(3)配套试剂耗材须服从医院统一的医用耗材管理相关规
定,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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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进场验收预付合同金额的 30%,安装调试、验收合
格后,自收到发票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付款至合同金额的 90%,剩余 10%
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3.4 验收
3.4.1 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
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
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
赔要求。
3.4.2 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
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提供装订成册的中文
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资料,验收 7 日后,证明货物质量无任何问
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5 质量保证期
★3.5.1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
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
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3.5.2 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
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
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
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 5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
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
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3.6 售后服务
3.6.1 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
次上门回访、检修。
3.6.2 中标人在接采购人通知 1 小时做出响应,6 小时内到达现
场,24 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
(机)备件。
3.6.3 中标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
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
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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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其他政府采购制度办法。
四、论证意见
采购需求已经专家论证,内容完整、规范、描述准确。
五、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日历天。
六、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
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并请于采购需求公示期限结束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
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
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着对答复不
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采购需求最终以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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