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商务要求:
1、检验完成时间:2021年12月05日前。
2、由承检机构负责食品农产品的采样、购样、送样、检测、系统录入工作。
3、检验报告书及汇总表的送达:送到相关科室,一式3份。
4、由承检机构负责购样、抽样、检验及保存运输等费用包干。
5、服务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验工作有关纪律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有效;检验活动中无重大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其检测范围涵盖承担的食品农产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中相应的食品农产品品种和检验项目;
(2)负责样品的检验、检验报告的寄送、结果分析、异议处理和检验过程中技术问题的处理工作;
(3)必须接受采购人对承担检验任务工作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积极参加与检验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
(4)能按时完成采购人安排的临时性和应急性任务。
(5)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及年度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抽样检验。
6、其他要求
投标人具有与承担的食品农产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相匹配的工作人员、仪器设备、实验室环境设施;拥有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授权范围涵盖承担的食品农产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中相应的食品农产品品种和监督抽检项目。具有相应的检验和质量分析人员,参与检验的有关人员必须具有检验员证或上岗证,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体要求为:
1)具有固定且能够独立运行的检验工作场所以及投标项目检测所需的抽样、检验检测、运输贮存(冷藏和冷冻)、数据处理与分析、信息传输等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检任务需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检验工作场所实验室平面图及投标人拥有的相关设施和设备清单,并附投标人实验室有效的房屋产权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及仪器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2)具有稳定的抽样、检验和技术管理人员,拟投入本项目从事食品检验相关人员总数不得低于30人,且直接从事食品农产品检验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检验人员占直接从事食品农产品检验相关人员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0%(含50%),能保证食品农产品抽样检验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检验和技术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投标产品的标准、检验方法原理,掌握检验操作技能、标准操作程序、计量和数据处理知识等;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需具有高级或以上系列职称,并至少从事食品农产品检验管理及相关工作5年以上;除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从事食品农产品检验相关工作满2年(含2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或以上系列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得低于3名(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投入人员名单、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及投标人为以上人员交纳的2021年4月至6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同时承担抽样任务的,应当具有与抽样工作相匹配的独立抽样人员、抽样工具、设备等条件;熟悉食品农产品抽样程序,应按照要求派出不少于10人的抽样人员完成抽样工作,抽样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有关规定,并经投标人培训考核合格经授权后才能上岗。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范的抽样文书,准确、完整记录抽样信息,抽样程序应符合规定,中标人须配备可全过程记录购样、抽样、检验的设备(可以是视频摄录、拍照设备或执法记录仪等),抽样过程必须有全过程记录设备记录(照片、视频等),抽样工具、设备清单。
3)能严格遵守检验工作委托时间进度安排和及时报送检验报告、质量分析报告等规定的材料。
4)24小时限时报告要求: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无误后24小时之内,报告组织实施抽检工作的农业农村局监管部门备案。
5)具备一定的质量分析和科研能力,能解决检验中发现的技术问题,能根据食品农产品的抽检结果,以及承担的地方、行业、部门等监督抽查和企业委托检验的情况,结合产品所属行业、产业发展情况,对所监督抽检的产品进行评估分析,形成产品监测数据分析报告,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请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承担过的科研项目情况说明和产品抽检监测数据分析报告。
二、承检机构服务要求: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验工作有关纪律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有效;检验活动中无重大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具有授权范围涵盖承担的食品农产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中相应的食品农产品品种和检验项目;
2.负责样品的抽样、送样、检验、检验报告的寄送、结果分析、异议处理和检验过程中技术问题的处理工作;
3.必须接受甲方对承担抽检任务工作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积极参加与抽检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
4.能按时完成委托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和应急性任务。
5.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局的相关规定开展抽样检验。
6.中标人承检的检验任务必须由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实验室负责检验,中标人不得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
三、付款方式:按采购方要求进行抽样检验,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预付合同金额的30%,剩余70%合同款由采购方检验项目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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