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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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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FHGJ-2021-FF090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法门新镇区灵山路、普陀路及市民中心广场照明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约285.882722万元,招标人为扶风县法门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法门新镇区灵山路、普陀路及市民中心广场照明工程项目,其中包括灵山路照明工程、普陀路照明工程、市民中心广场照明工程等相关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法门新镇区灵山路、普陀路及市民中心广场照明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法门新镇区灵山路、普陀路及市民中心广场照明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项目;
(四)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五)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申请人提供相应承诺书(最终以网上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六)依据《陕西省建设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4] 18 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申请人不得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申请人提供相应承诺书(最终以网上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七)外省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可查询,并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以网上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八)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企业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申请人提供相应承诺书(最终以网上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九)近年财务状况:提供2018-2020年度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年限不足规定年份要求,仅提供公司成立后,有效年份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二种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 年9月13日09时00分到 2021年9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申请单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介绍信;(2)本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所有资格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恕不退还)。
1、发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南二路自来水公司二楼;
2、文件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500.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4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1年10月8日9时30分
资格预审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4楼)
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
七、其他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宝鸡市公共交易资源平台、陕西{本网站、《各界导报》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扶风县法门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风县法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扶风县法门镇
联 系 人:侯文忠
电 话:0917-52562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扶风县新区自来水公司二楼
联 系 人:惠佩佩
电 话:0917-5227615
电子邮件:8500476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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