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9月13日 10:52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烟台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13日 10:52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9月24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采购文件(文件格式.YTZF),并于2021年9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11202102000175
项目名称: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福山区人民检察院,餐厅面积约800平米,可容纳约140人同时就餐,职工约180人,主要为职工提供工作日期间三餐(早、午、晚餐)及非工作日期间加班餐的正常供应。厨房已通水、电、暖、气;炊事器具、消毒机械及餐桌椅齐全。
(二)供餐服务要求
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每餐的就餐人数及提供主副食的种数,合理的配置人员与报价。每餐就餐人数及提供的主副食的种数如下:
供应商确保工作日期间三餐(早、午、晚餐)及非工作日期间加班餐的正常供应,需要保证饭菜质量,定价合理。主食米面兼顾,菜品花色品种齐全。午餐不高于12元【菜品不少于3个品种(包含一个特色小吃),1荤1海鲜1素,水果1个】,早、晚餐根据就餐人数和市场价格,协商固定价格。所供菜品不得低于定价标准,不允许外购直接入口食品。
(三)人员配备要求
1、拟配备人员不少于6人,包括厨师2人,分餐人员2人,服务人员2人。配备工作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60岁以下,品行端正,不得有犯罪和不良违法行为记录,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统一标识、着装整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按规定定期查体,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服务情况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并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使用CA数字证书网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磋商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技术支持电话:0535-6788612(CA),0535-6788614(技术支持),QQ群:1124305721。
注: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售价:本项目不收取磋商文件编制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自行登陆“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确保电脑环境、数字证书(CA)、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wd/165744.jhtml)进行相关操作。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需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腾讯会议房间号:332 168 8922。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现已启动运行。各投标人如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担保和保函等各类融资服务需求的,请关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rz.cn/)”的融资渠道和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烟台市福山区王懿荣大街
联系方式:0535-3011538;0535-6356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奇山路9号云泽大厦4楼
联系方式:0535-3979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云琳
电话:0535-3979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