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冬季除雪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1-09-13 至 2021-09-18 | | 撰写单位: | 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冬季除雪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冬季除雪机械设备租赁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2-00494 项目名称:冬季除雪机械设备租赁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10,000.00 最高限价(元):7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设备需求
1、180平地机7台,要求牵引力F≥0.75:79k,铲刀最大提升高度大于450mm,燃料类型柴油,可以安装除雪铲刀。
2、50铲车12台,要求:燃料类型柴油,可以安装除雪滚刷、除雪铲。
3、自卸车2台,要求:装载20吨以上,燃料类型柴油,可以安装除雪撒布机器。
4、人员要求:每台车配备专职司机不少于1名,现场配备带队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
(二)服务要求
1、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车辆的各种保险费和税费,车辆出现事故及交通
违章,由出租方自行解决,同时不能影响除雪任务的完成时间及质量;
2、租赁期内,出租方应做好车辆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如合同期内出现任何安
全生产事故,由出租方负责解决;
3、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车辆的年检、环保检测,并承担费用。为保证除雪任务顺
利完成,要及时维修和保养车辆设备;
4、采购人按照各级除雪指挥部及上级部门要求,提出除雪要求,出租方必须按照采
购人通知规定时间内,至少提前 1 小时到达指定的地点待命;
5、驾驶员必须具备驾驶相应车型的资格、身体健康,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驾驶员
必须听从采购人带队领导的指挥,并遵守除雪任务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6、中标单位必须保证采购人租赁车辆的使用数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的用
车需求;
7、租赁期,出租方人员食宿由出租方负责。
8、所有车辆尾气排放标准达到国三以上。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2楼) 六、公告期限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递交同时执行,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联系方式: 024-88039979 名称: 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24-31038733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建设东路支行 账号: 292174653335 项目联系人: 付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