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品牌专业汽车运用与维修建设课程资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9月13日 11:21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东省品牌专业汽车运用与维修建设课程资源采购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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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 行政区域 | 枣庄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13日 11:2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9月26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滕州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山东省品牌专业汽车运用与维修建设课程资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地址:滕州市学院路888号(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联系方式:5632667(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滕州分公司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县(区)北辛221号北辛中路翔宇国际B座1805室联系方式:13375666638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品牌专业汽车运用与维修建设课程资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481202102000307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山东省品牌专业汽车运用与维修建设课程资源采购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9〕38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及“信用山东”网站(http://www.creditsd.gov.cn)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 33.904200 |
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1年9月14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18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磋商文件。3.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磋商。备注:注册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报价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4.售价:0四、公告期限:2021年9月14日 至 2021年9月16日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1年9月19日0时0分至2021年9月26日14时0分(北京时间)2.地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六、磋商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1年9月26日14时0分(北京时间)2.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北辛中路2600号)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韩文忠联系方式:13375666638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9〕38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注:1、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应精简参加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严格按枣指办发[2021]105号文件规定主动出示“三码”信息,积极配合各项测温验码等防控工作,为进场前防疫检查登记留出充足时间。2、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开、评标活动,避免交叉感染。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接触史的来枣、返枣人员必须持有7天内我市合法医疗机构或疾控部门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完成注射新冠疫苗证明进场。(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滕州市疫情防控中心要求(联系电话:0632-5511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