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西石化公司全厂蒸汽伴热修理提升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锦西石化公司全厂蒸汽伴热修理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公司全厂蒸汽伴热修理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锦西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2.1.1 建设地址: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
2.1.2 功能用途:蒸汽伴热改为水伴热减少蒸汽消耗。
2.1.3规模及标准等基本情况:
对东油品北罐区、烷基化装置、加氢裂化装置、北蒸馏装置、尿素脱蜡装置、污水单元、化学装置、厂西气柜部分、苯乙烯单元、新2+2硫磺、MTBE、催化二套装置、重催装置、焦化装置、南蒸馏、二加氢、调和及西油品装置单元的蒸汽伴热改水伴热。
2.1.4工期:合同签订日至2022年12月30日
2.2.招标范围为:
项目范围内的拆除、安装、防腐、保温的施工和其它不可预见的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内容。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3.1. 施工过程技术文件严格执行Q/SY 1564—2013;
2.3.2. 安装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严格执行Q/SY 1476—2012;
2.3.3. 竣工验收严格执行Q/SY 1475—201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2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提供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3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石油化工工程、炼油化工辅助附属工程方面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近三年内无安全事故。
3.2.4 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项目总负责人及设计和施工项目分负责人(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等犯罪记录。
3.2.5 财务要求:需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经营业绩(如果为近三年内新成立公司,应提供自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报告)。
4. 项目管理机构及投入设备要求:
4.1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2018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及业绩合同扫描件)
4.2 其他成员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必须满足下面配备标准:承建单位配备HSE负责人,配备专职HSE管理人员比例:总承包1:200,施工1:50)。
以下内容需投标人做出承诺:
4.3 投标人检修组织机构应具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应急预案;
4.4 投标人应具有与施工项目匹配的安全器材、个人防护用品;
4.5 投标人企业施工人员应具备职业健康证明,并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
4.6 投标人应该具备的能力:在施工过程中有遇突发状况的应急能力及应急预案;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误工等事件具有独立协调能力;如遇需提前施工或连续施工时,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按照业主要求到达现场,并在指定时内处理完毕;
4.7 要求投标人执行与招标人相同的HSE安全管理体系,能履行和满足如下要求: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办法;
(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管理九项原则及反违章六条禁令;
(4)锦西石化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
(5)锦西石化分公司资源市场管理办法;
(6)锦西石化分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7)锦西石化分公司16项管理规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9月13 日 9:00 时至 2021 年 9 月18 日16:00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1-SY33-GC006标书款”;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账 号:3301009129249066504
联 行 号:102221000913
③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应在付款成功后,将汇款单复印件或网银交易截图,连同招标公告中的《发票开具信息表》可编辑版(Excel或Word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syzb01@cnpc.com.cn邮箱,以开具标书费发票。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 年10月 9日 8 时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泰山路21号 |
邮 编: | 邮 编:110031 |
联 系 人: 孙柏岩 | 联 系 人:李明庚 |
电 话: 18909895588 | 电 话:024-82656529 |
电子邮件: 0429-2175140 | 电子邮件:syzb01@cnpc.com.cn |
2021年9月